我從派出所走出來,便萌生離開ktv的念頭,這里魚龍混雜,稍有不慎就會墮入地獄,我目睹過那里的冷酷,我不愿回去。曉峰開車來接我,他激動地說:“生哥,我已經查清楚了,是林方超那小子舉報的,我們狂扁了他一頓,他才說是附近的樂無限ktv讓他們做的。媽的,過兩天有空我弄死這幫人。”
我“哦”了一聲,看著窗外飛馳的南城街道,沒再說話。
我得走了。說我不負責任也好,膽小懼事也好,我不是雜技演員,我不敢游走在下方布滿法律懲戒的鋼絲繩上。手下們聽到我的離開,震動不已,紛紛表示要跟我一起走。我只好跟他們說:“你們以為我只是換一家ktv嗎,不,我再不會入這行了!”我卡里還剩下三萬多塊錢,我給他們發了獎金,感謝他們對我的支持。我自己身上只有五千大洋,獨自來省城快兩年,這是我的所有。
我走那天,十幾個兄弟姐妹們包下皇朝ktv,為我送別。包括阿花,我特地喊了她過來,這里本來也有她的小姐妹們。我們把店里最貴的零食,最好的酒,拿到最大的包廂里面。身為一名光鮮亮麗的服務人員,我只有繁華不再時才能在我的地盤綻放自己的光輝。我站在沙發上,拿著話筒對大家說:“各位兄弟姐妹,對不起!是我趙連生無能,沒有辦法再跟大家一起闖天下了。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這杯我先干了,大家今晚一定要不醉不歸!”
歡呼聲一片,有的小姑娘甚至被感動哭了。年輕人,即便是外界認為品行不正的年輕人,都愿意為純粹的友情灑下熱淚。我很難過,突然沒有了常伴左右的兄弟,沒有了引以為傲的事業,我拿起話筒,準備唱歌。這是我最后一次在皇朝ktv唱歌,我點了一首這一年大火的信樂團的《離歌》。這首歌很好聽,我聽見別的客人唱,覺得調很好聽,但是大多客人唱得很難聽。我就在想,下次我來唱一唱。沒想到這個下一次,就是今天。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還是心情低落,這首歌我死活也唱不上去,唱到“沒送完溫柔只剩……”就只剩這句了。我急得快要哭了,嗓子帶著哭腔,兄弟們以為我情到深處,紛紛陪著我唱,結果大家都唱不上去。姑娘們實在聽不下去了,把我們的話筒全部奪過去,開始唱周杰倫的《千里之外》,這首歌也是夠應景的,唱著唱著“送你離開”大家就哭了,再到“千里之外”,一個個哭得更兇了,包廂里一片鬼哭狼嚎。
翌日中午,我在阿花的懷里醒過來。昨晚我喝的最多,醒的最遲。阿花告訴我,他們都醉了,包廂里吐成垃圾堆了。我抱著阿花哭了一會后,感覺到更餓了,阿花下了兩袋泡面,香氣四溢,比昨晚最貴的大餐好吃多了。肚子飽了之后,我該思索下一步往哪走。首先,我不能斷了經濟來源,我要獨立,我要養阿花,我要補貼家里。還有,現在快過年了,我不知道自己適合干什么,也不想再找工作。所以我決定,先去老爸的工地上干著,可以賺點錢,也可以一家人在一塊。
下午,天空開始飄雪,凜冽濕冷。我和阿花提著大包小包到工地上的時候,已經全身濕透。正在吃飯的老媽看見我們兩個人,激動壞了,放下碗,一個健步沖過來,接過我們的包裹,牽著我們的手拉我們進來。說實話,看著老媽肥胖的身體笨拙的動作,我心里真不好受。
我向他們介紹阿花:“爸媽,這是我女朋友,林芳花,你們叫她阿花就行。”
阿花還沒來得及打招呼,老媽就拉著阿花去澡堂,嘴里一邊念叨:“女孩子可千萬不能凍著了。”
老爸看了看我,我們兩相視一笑,他說:“你也去洗洗吧,別受涼了。”我拿著衣服出去,剛才那一刻是我和老爸這么多年來相處最放松自然的瞬間,我無比享受。
洗完澡后,老媽又重新涮了幾個菜,我們圍著桌子坐下。工棚里熱氣彌漫,溫暖如春。我和阿花站起來敬酒:“老爸老媽,以后我們就要賴在你們這了。”
老爸第一次同我喝酒,不一會兒,我和他都滿臉通紅。他作為堂堂一家之主,對我和阿花的事終于有話要說:“阿花,看得出來你是挺機靈一小姑娘,你跟趙連生在一起我們不反對。但是現在,一來呢,你們還小,二來呢,我們家出了點事你應該也知道,現在結婚的話呢會委屈了你的。過兩年,過兩年等叔叔攢了錢,給你兩辦個風風光光的婚禮,好不好。”
阿花不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也對結婚沒什么想法,只要跟我在一起就行了,她在我父母面前變得很乖巧:“叔叔,我不急,聽你們的。”
那天晚上,我們分床睡。我和老爸,老媽和阿花。老爸很早就上床去睡了,我爬上床,生怕吵醒他。快二十歲的我第一次跟他睡一張床,當我貼著他身體的時候,聽著他均勻呼吸聲的時候,我感到既緊張又踏實。但這都不妨礙一個很美好的事實正在展開:我們的關系越來越好。
第二天,我和阿花醒來的時候已是中午,陽光強勢地射到屋里,我可以發現,老爸起早在房間里造了一個木制的隔板,中間開了一個小門。小門的里面布置了一張小床,嶄新清香的印著太陽花的被單,我們帶來的東西整齊地放在一個木架上。這算是我和阿花的房間。
我跟老媽說:“我不能在你們這白吃白喝,下午我也要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