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云道,“昨天晚上,店里進賊了。”
曹步大驚,“進賊?丟什么東西了?”
丁云搖搖頭,“什么也沒丟。因為這里什么值得拿的都沒有。”
曹步輕輕地吐了口氣,“那就好。報警了嗎?”
丁云依然搖頭,“沒有。這樣,你在店里看著點兒,我回去一趟。有什么事情就給我打電話,如果到了上班時候,我沒回來,一般的你就先按,非要找我的,讓他們改天再來,或者聯系我。”
曹步明顯是感覺到了丁云情緒的不正常,語氣之中帶著幾分憂慮,“老板,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他低頭看了看表,“現在才不到七點,離咱們營業還有段時間呢。”
丁云輕輕一笑,“不用了。你在這兒等我吧。可能我很快就回來。”
說著,他便出了門。到了門口,他回頭道,“曹步,桌上的通信簿里有電話,你找找,有個賣卷簾門的,聯系下,過來修下門。”
曹步應聲,看著丁云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一路上,丁云心里都不太平靜。甚至他對自己回去的決定有些后悔。
回去干什么,在那里等賊?
可是賊會是幾個人?一個?兩個?還是三五個?
萬一人多,自己撞上了,豈不是會直接吃虧?
他越想心里越沒底。不過,看看現在已經是上班時間,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越來越多,也讓他多少放松了些。
那些人,總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就把自己擄走吧?
臨到地下室,他把手機拿在手里,直接開啟了錄像。
嗯,要真是遇到他們,怎么也要把樣子照下來!
就這么想著,他已經走進地下室。
沒有人在在走廊,沒有人在他的門前,也沒有人在他的屋里。
因為,人已經走了。
自己的宿舍,已經被人進過了。
丁云只覺得腦袋里嗡地一聲,完全進入了空白狀態。
他站在自己的門口,大概有一分來鐘才回過神。
看看門鎖,沒有破壞的跡象,有可能是使用了開鎖工具。
而屋里,同樣是亂成一團。自己的衣服被散亂地扔在地上,所有的箱子全都見底。
這不過才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
他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判斷。從自己離開地下室的那一分鐘起,便有人盯著自己。
在自己走開一段距離之后,那些賊便進來了。
對于手法熟悉的人來說,開這樣的鎖,可能只是一兩分鐘,甚至幾十秒的時間。
而自己來回走,加上在店里逗留的這些時間,足夠他們把這屋子翻上個幾遍不止!
丁云只覺得自己的心撲通撲通直跳。他迅速關上門,把門反鎖,把手機放在了可以錄到整個屋子的地方。
然后,他揀起了地上一個白色的信封。
這是自己去年暈倒時,幫自己的口罩口留下一萬塊錢的信封。昨天,為了防止繼續放在店面中被盜,他把這一萬塊錢,拿到了宿舍。
信封中沉淀淀的,打開一看,里面的一萬塊錢還在。
這些人發現了錢,卻扔到了地上,根本就沒拿走。
他們的目的,不是錢!
就像是魏如霜說的,他們想要的,是《舒筋通略》。
紙條上的兩件事,都已經成了現實。那么,就剩下了第三件事。
今天晚上,可能有人會來把自己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