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在沒有芯片信號的情況下,找出一個人來非常不容易,但是,至少還有希望。
正當幾個人一籌莫展時,有人拍了拍丁云的肩膀。
回頭去看時,丁云發現并不認識他。
那人大概三十歲出頭的年齡,頭發剪得很短,看起來很是精干,還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著丁云,他笑了笑,“您是丁老板吧。”
丁云點點頭,“你是?”
那人一邊從衣服里拿出一個信封一邊道,“我是一個郵差。”
郵差這兩個人,在邵磊和丁云耳中,現在聽起來格外敏感。
“這封信,是給你的。”他說著,把信交到了丁云手上。
丁云翻看了一下,信封上除了丁云親啟四個字之外,沒有其他任何的標記。
帶著一絲疑惑,丁云直接拆開了信封。
里面是一張普通的a4白紙,上面用毛筆寫著幾行字:方顯為在我這里。誰害了司馬荊飛,三天之后,日落之時,主動到城南俠義山山頂。不來人,或者動用其他力量試圖圍捕的話,三天后請到那里為方顯為收尸。
落款是丁云想到的名字:司馬奇。
他看向那個所謂的郵差,“你們擄走了方顯為?”
郵差攤攤手,“對不起,我不知道。我只負責送信。其他的,我一無所知。你們可能要把我控制起來,但是,不管你們用什么手段,我能告訴你的,也只是我負責送信。在我之上,還有不知道多少個郵差,信封也是經過一個又一個的人,傳到我手里,然后交到你手上的。”
丁云看了看邵磊。
邵磊此時的臉上幾乎已經擰成了疙瘩。
他突然一把抓住了那個郵差的衣領,“不用跟我裝蒜。你到底知道多少?”
郵差苦笑,搖了搖頭。“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宋二見狀,忙上來解圍。邵磊放開郵差后,輕吐了口氣,對宋二道,“算了,先把他關起來。丁云,我們走。”
說罷,他不等丁云,自己轉身上了一輛宋二開過來的車。
丁云看了看那個郵差,才跟了進去。
邵磊自己親自開車,開了個導航,一路向著城南的俠義山而去。
走了一百來公里,車子早已經駛出城區,才看到一座不算高的山;又行出去三四十公里,兩個人將山停到了山腳下的停車場。
俠義山,海拔只有五百多米,實際高出地面也就是四百米左右。這里只算是附近一個三流的風景區,平時并沒有什么人來,最多是在山下的廣場,聚集了不少附近一帶農村的老頭老太太。
邵磊下車,一言不發,帶著丁云就往山上走。這里的石階不少已經風化,甚至局部的一些臺階已經有落粉的現象。
走了半小時左右,相當于環山繞了一圈,他們到達了山頂。
這里有一個人工鏟出來的平臺,基本呈圓形,大概有百米左右的直徑,南端立著一塊巨石,上書恩怨石三個字。
在巨石側面,還露著一把銹跡斑斑的鐵劍劍柄,不知道是真有劍插了進去,還是人為造的一個自然景觀。
邵磊站在圓形中間的位置,立了很久,一言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