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音樂版權部門的工作人員同高歌的這一次接觸并沒有談攏,倆人寒暄幾句后便分開了。
大家都是圈內的老狐貍,高歌的態度已經很明顯了,顯然是這一次QQ音樂給出的價格并沒有令他滿意,或者說又有其他對手給出了更為豐厚的條件。
回去的路上,這位工作人員通過自己的人脈關系這才打聽到網易云音樂近期跟高歌有過接觸。
國內音樂軟件雖說目前呈現出的是騰訊系音樂APP一家獨大的局面,酷我、酷狗、QQ音樂可謂是一家獨大。
背靠著豬場的網易云音樂倒也不是沒有一戰之力,只是背靠著馬爸爸的蝦米、天天動聽同QQ音樂互換了版權,某種程度上蝦米、QQ音樂雙方保持競爭、合作關系,這讓網易云音樂的處境愈發艱難起來。
正因為如此,網易云音樂才愈發的渴求類似高歌這樣的頭部音樂人KOL的加盟。
何謂‘頭部音樂人’?
其實這一概念還是最近幾年才在國內流行起來,之前的時候大家都不會進行如此細致的劃分。
在營銷行業對這些都有專業的詞匯表達,例如‘Influencer’和‘KOL’,似乎是同一個東西,但要是按照原本的標準細致考究起來,兩者其實也不太相同。
‘Influencer’,直譯過來就是有影響的人,在西方泛指一群在各種廣大媒體上擁有顯著的、大范圍的影響力的人,社交媒體是他們主要使用的渠道。
‘KOL’,即KeyOpinionLeader,意指關鍵意見領袖,他們的可靠性來源于在某一行業的直接經驗、專業資格或長時間從事某一事物的經歷。
他們是因為知識才具備影響力,不需要太依賴社交媒體去維系粉絲關系,誰都能成為KOL,只要你有知識。
以前人們關注某KOL,也許因為他們大部分有某些過硬的技術;相反,追隨“Influencer”的人則大部分基于身份認同和個人偏好。
但是現如今對于互聯網科技和新媒體迅速發展、網紅大量涌現的國內社會來說,這個界限已經分不清了:KOL能變成名人,網紅能變成名人,明星也是KOL,大家都是相通的。
對于網易云音樂來說,高歌就是這么一位值得去大力爭取的頭部音樂人,如果能夠邀高歌的加入,那么對于他們開站的獨立音樂人扶持計劃無疑是巨大的幫助。
明眼人其實只要看一下高歌前幾首歌在QQ音樂上取得的成績,就會知道為何網易云音樂會如此下血本。
《平凡之路》作為高歌的復出第一作,截止到目前在QQ音樂上的播放量已經突破3億次,要知道即便是音樂圈內成名多年的音樂人想要達到這一成績也非易事。
更別提微博、豆瓣、知乎等一系列社交平臺上有關‘高歌’的討論了,網易云音樂一方就曾派專業的營銷公司對其做過詳細的調查,調查后發現高歌的討論量覆蓋了各個年齡層。
高歌以前的專輯版權并沒被某家音樂軟件獨占,這些音樂的評論區里除了對高歌音樂的討論外,更多的用戶則在抱怨網易云音樂官方的不作為。
與其他已推出十幾年的音樂平臺不同,網易云音樂作為一款2013年才正式上線的音樂產品,前幾年一直在積累用戶和口碑,同時對軟件內的社交環境進行引導。
每日歌單、人才輩出的評論區、段子手、匹配個人愛好的歌曲等等方式算是拉攏了一大批用戶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