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寒風已經開始了呼嘯,開封城內曾經蔥蔥郁郁的花草樹木,盡皆枯黃。
道路上兩側的樹木,許多蕭瑟的落葉殘留,馬蹄踏過,一陣翻飛。
數百人馬,很快到了清城鎮外鐵鋪村。
鐵鋪村之名,乃是因為這五百余戶人家的村子里,有十數家鐵鋪。
當然,其他人家還是種田為主。
開封府派出的人,也不是來此采購鐵器的,而是丈量土地。
村口,當地里正、稅監,以及本縣縣尉已經帶人接著。
勞威跳下馬,道:“劉縣尉,黨稅監,可曾準備就緒?”
稅監黨克回道:“回勞戶曹,已經準備就緒。”
“戶曹。”縣尉劉正道:“當地村民被人挑撥,已經于田間聚集,意圖阻攔清量,是否改日再來?”
“改日?”勞威冷笑道:“八月戊寅,官家詔諸路未方田處并令方量,均定租課。
然時間過了月余,各地皆無動靜,只任憑詔令空置!
如今,東宮欲在開封府內先行清量土地,爾等卻推三阻四,是何道理?”
說完,勞威邁步,當先向田間走去。
眾人見狀,各自跟上。
五代起,至國朝初期,由于土地買賣兼并已久,地籍紊亂,導致富者田產日增而田賦并未隨之增加,貧者田產日少而田賦并不隨之減少。
當時納稅者才十之三,甚而有私田百畝者,只納四畝的稅,逃稅漏稅及其嚴重。
另一方面,因為有些沒有土地的百姓任然需要納稅,這些人不堪重負,只能逃亡。
仁宗時,大理寺丞郭諮首創千步方田法,在洛州肥鄉縣試行,據以免除無地而有租稅者四百家,糾正有地而無租稅者一百家,收逃漏稅款八十萬,逃亡的農民又重新歸來。
然而好景不長,因為當地士紳強烈反對,甚至屢次聚眾鬧事,千步千步方田法乃廢止。
其后又在蔡州施行此法,清查出兩萬六千九百三十多頃的漏稅田畝。
根據經驗,郭咨將清查田畝的方法步驟等歸納了四十條。
只是豪強反對愈加強烈,清查工作遂不了了之。
王安石變法時,將郭諮的原辦法加以補充,首先推行于京東路,以后逐漸推行于其他各路。
其具體方法,包括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方田,是一種清丈土地整理田賦地籍的制度。具體辦法是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相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
每年九月縣令派人分地丈量,按照地勢和土質的肥瘠分為五等,依地之等級和各縣原來租稅數額分派定稅。
最遲至次年三月丈量完畢,并當場公布于民,以確保公平。
均稅,是對清丈完畢的土地重新定稅。
此法的目的,乃是糾正無租之地,使良田稅重,瘠田稅輕;對無生產的田地,包括陂塘、道路、溝河、墳墓、荒地等都不征稅;一縣稅收總額不能超過配賦的總額,以求稅負的均衡。
實踐證明,這項法令對公平稅賦,增加收入及其有效。
但是,擁有土地最多的人,都是當地的豪商,許多還是朝中官員,此法嚴重損壞了他們的利益,當然招致了嚴重的抨擊和反對。
元豐八年時,方田均稅法被迫停止,共推行了十四年。
先后所方之田,雖僅及五路,然所清丈的田達2484349頃,占當時全國墾田總數的一半以上。
熙寧變法能夠積攢那么多家底,方田均稅功不可沒。
因為趙佶揮霍無度,中樞財政困窘,因此又把方田均稅法搬了出來。
但是,各地都是推諉,并不落實。
于是,趙桓按耐不住了,首先在開封府內開展此項工作。
趙桓也知道,此時施行方田均稅法并不是太過合適,但是,此事遲早都是要做的,不如先小規模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