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兄弟奉令查封蔡京府邸并拘捕其家眷時,被童嬌秀引誘,按耐不住而行了魚水之歡……”
“等等。”蕭讓打斷道:“按照太子令,叛賊女眷一并發于各軍為妻妾,這連通奸也算不上,如何就驚動你們二位了?”
“兄弟莫急,且聽我把話說完。”裴宣道。
童嬌秀就是勾搭王慶,給蔡家戴了綠帽子的那個**。
大約覺得要倒霉了,便想勾搭一個軍將作為靠山。
若是別的人,十有**不能如愿,碰上了矮腳虎,如何能夠不成就好事?
這事的確是違反軍紀的,倒是不嚴重,也就是扣除三個月俸祿的事。
卻不想,兩人行那魚水之歡時,蔡中正好被押解來取私藏的錢財。
蔡中便是蔡京的孫子,蔡攸的兒子,童嬌秀的官人,被王慶送了綠帽子的那位。。
官人非良人。
蔡中為人蠢笨,長的又不好看,童嬌秀素來不喜。
自覺有了靠山,蔡家又是妥妥滴完蛋,童嬌秀便毫不知羞恥地諷刺蔡中無能。
所謂老實人不發火則已,發火則要人命。
趁監押的軍兵不注意,蔡中突然沖了過去,一枷鎖下去,當即打的童嬌秀腦漿崩飛。
王英見新勾搭的相好被打死了,當即發了惡脾氣,一刀砍殺了蔡中。
按理說,蔡中本是該死的欽犯,又殺了人,更加該死。
王英殺了他,追責不輕,卻不至死。
卻不想,王英畏罪之下昏了頭,要掩蓋罪行,便脅迫收買了監押的軍兵,直接下手殺了童嬌秀的四個婢女。
正當王英要帶人毀尸滅跡時,該營正副軍紀使到來,正好看到了他們的勾當。
婢女并非童嬌秀那般的犯人,乃是百姓,要當歸民間的。
一下子殺了四個人,必死無疑。
王英自知罪孽深重,還要殺軍紀使。
這下子,軍兵們不干了。
殺軍紀使,萬一事發,十個腦袋也不夠砍的。
他們出身梁山不錯,也愿意為王英遮蓋罪行,卻不會為他送命。
再則,副軍紀使同是梁山出身,當時就護著軍紀使走了。
“人證物證俱全,絕無冤枉的可能。”裴宣道。
裴宣這樣說,只能證明事情確鑿。
眾人無言以對。
“宋節度。”古東道:“朝廷對各犯官中家丁婢女之流,以放歸自由為主,只懲處其中作惡者。
這四個婢女,平只在后宅,便是想作惡也難,都屬于放歸之列,其不為百姓,便是軍兵妻妾。
王英為掩蓋罪行而殺之,屬于謀殺之罪,按律須得償命。
當初招安時,太子曾言,梁山上下一視同仁,軍紀懲處不縱不枉,同時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因此特地來通知宋節度并各位將軍。
若各位將軍有所疑惑,可查看所有卷宗,亦可當面詢問。”
有什么好問的?
“直娘賊,王英那廝能做出這等事情來,太正常不過。”孔明罵道。
當初宋江逗留在清風山時,王英搶了清風寨知寨劉高的妻子回山做壓寨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