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真的?我可是殺了張扒皮一家數口,照例是死罪的!”狄劍一臉的驚喜之色。
“當然,這是咱從軍中托人給你打聽下來的,豈止是你,其他兄弟也被赦免了,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咱們都被趕出禁軍了!”張大刀高興地說道。
“可惜了弟兄們,都是我連累了你們!”狄劍頗為遺憾的說道,禁軍每個月八百錢,比步兵還多了三百錢,而且又是騎兵,吃食用具都不差,若是去了職,這樣的生計,是不好尋的。
“哎!劍哥兒太沖動了,這次若是不好,你就得把命賠進去,要知道,你可不是朝廷命官,也不算判官,因誹謗而殺人一個不好,就是斬立決,再次就是流放異地,病篤而死……”王朝感嘆道。
“我這也是沒法子,張扒皮太可惡了,害死了那么多人,若是讓他跑了,今后也難再殺他了,正好,他出言不遜,機不可失!”狄劍凝重地說道。
“張扒皮害死了吾父母,又害死了那么多鄰居,罪該萬死!”
“哎,幸虧圣天子在朝,沒有責罰你我,不然,哎……”王朝嘆了口氣,他家計還算富裕,自然知曉后果的嚴重性。
《唐律疏議》中雖無誹謗罪名,但卻以誹謗罪為基本內容,制定了新的罪名。喚作“指斥乘輿”罪。
凡言議政事乖失而涉乘輿”“,情理切害者”,處以斬刑“;非切害者,徒二年”。有知指斥乘輿及妖言不告者”,也要受到“各減本罪五等”的處罰。所謂“乘輿”,先則泛指車馬衣服器械,后來即用作皇帝的代稱。
但死罪一般由刑部審核,上呈皇帝,需要他親自勾勒,才能判處死刑,然后再秋斬,自有一套程序在此,普通人哪里有權力斬他人?若是捉拿一番,就是功而不是罪了!
朝堂的諸公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來是公報私仇,況且,一般的誹謗罪,都是由皇帝量刑的,流放,斬殺,都是有的,你突兀就是一通殺戮,傻子都能明白。
所以,只有王朝家產豐厚,曉得比較多,才更是心驚肉跳,比這些沒心沒肺的法盲強多了。
“死罪既然免了,那獲罪呢?又是什么?”狄劍問道。
“朝廷將派人出使大理,我等將伴隨使者而去,聽聞一路坎坷,而且大理瘴氣叢生,蠻族遍地,大家都不愿往。所以咱們被點名了!”張大刀想了想,這一去,與判了斬刑相差不離,大理那是甚地,去了不就等于送死嗎?
說著,臉就垮了下來。
“大丈夫怕個甚的大理,咱們活下命來,還怕這些?”狄劍挺直胸膛,大聲說道,讓這個小團體,拜托恐懼。
隨后到幾天,幾人一直準備著各色的東西,這次出使大理,正帶些東西過去,來換取些稀罕貨,也不枉跑上一遭。
狄劍沒錢,就借王朝五千錢,買了幾匹邕布,這種布匹清涼又舒服,在熱季最是舒服了。
出使大理隊伍很龐大,由于一路上崎嶇難行,而且有許多部落,所以規模很大,光是兵卒,就有兩百余人,還有一百多駕車的以及仆役,近四百人,慢慢地去往大理。
道路崎嶇,路途遙遠,都阻止不了這群使者,他們秉承著皇帝的使命,前去呵斥大理,為何稱帝?不要命了嗎?還不朝貢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