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路喊冤,刺殺
“還不從實招來嗎?”
明鏡高懸之下,王寧高坐在桌案上,拍著木板,望著站立的幾人,板著臉,沉聲問道。
“巡查使所問何事?”上元縣縣令恍然不知,臉上極為疑惑。
“孫縣令所言正是,下官也著實不知情!”江寧縣縣令也是一臉的茫然,附和道。
江寧府下轄數州,其中原江寧改為金陵州,下轄十縣,治在上元、江寧二縣,所以,王寧剛到金陵,就從兩縣開刀。
首當其沖的,就是縣令了。
“哼,七品縣令,也敢放肆!”王寧冷笑一聲,說道:“某上承皇命,添為巡查使,有先斬后奏之權,而你們這七品縣令,正好就在其下!”
此言一出,兩人縮了縮脖子,繼續保持著疑惑的姿態,不言語,申請穿著官袍還未退下,或許是給予了他們些許膽量吧!
“不到黃河心不死,來人,將兩倉大使押上來!”冷笑一聲,王寧不慌不忙地說道。
很快,兩個臉大腰肥的倉大使,如同死魚一般,被隨從的元從軍押解上來,官袍早已經被扒下,如今換上了囚服,與監獄中的犯人毫無二樣。
“這二人,你們還能認識吧!”王寧問道。
“自然如此!乃本縣常平倉大使!”江寧縣令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說道:
“難道是他們監守自盜?巡查使盡管拿下,某與他們毫無干系啊!”
“念——”王寧不管其表演,直接吩咐道。
一旁文人打扮的幕僚,直接拿出一本賬本說道:
“九月十八日,平臺鄉入糧,一千兩百石——”
“九月二十二日,下馬鎮入糧八百石……”
“九月二十四日,明春鄉,共入糧七百石……”
“秋收后,轉運使司衙門已經撥下縣衙,常平倉應入糧五千三百石……”
“可是,江寧縣常平倉卻只有區區五百石,其余的五千石糧食,已經不見了蹤影!”王寧直接打斷了幕僚的話語,瞪大了眼睛,逼問道:
“請兩位縣令告訴我,兩縣不見了一萬三千石糧食,常平倉中的上萬石糧草去哪了?不會被老鼠吃了吧?”
“巡查使,這是倉大使監守自盜的啊!”兩個縣令連忙叫屈。
“監守自盜自是不假,但若是沒有縣令與倉大使聯名發令,這常平倉不會遺失一顆糧食!”
王寧搖搖頭,感慨道:“如今市面上,糧價為兩百八十錢一石,而兩縣遺失之糧,價值已然超過了三千貫,這可不是一筆小數字!”
“按照大唐律該如何?”王寧轉頭問道。
“《唐律疏議》中,《職制律》中記載,受財枉法,即官吏收受當事人的賄賂而枉法裁判的,收受賄賂一尺(唐代計算贓物時先把它折算成絹數)杖責100下,一匹杖責加倍,15匹可判處死刑。”
一旁的幕僚,一本正經地說道。
都說明朝嚴酷,但《大明律》中記載,監守自盜,滿40貫即處絞刑;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從而歪曲法律),滿80貫處絞刑;貪贓不枉法(雖受賄但并未歪曲法律),滿120貫杖責100下,流放3000里。
大唐律可比大明律嚴太多,只是沒有真切的實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