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平廣記》卷124記,陳勛任建陽縣錄事,由于他“性剛狷不容物,為縣吏十人共誣其罪,(陳勛)竟坐棄市”。
胥吏們集體誣陷上司,竟然得逞,可見其利益共同,已然可以威逼主官了。
“陛下明鑒!”孫釗連忙起身,看著皇帝,雙目有神,鄭重其事道:
“胥吏本屬賤戶,這是萬不可改的,依臣所見,無外乎其無所出,以至于自暴自棄,只需有上進之路,如縣之六房,可進為州之六曹,亦或者添幾樣官職,料想其有所精進盼望,必然會收斂許多!”
“你這是治標不治本,只是糊弄一時!”李嘉擺擺手,直接拒絕。
唐初時,像光祿寺良醞署丞、門下省典儀、太常寺大樂署丞等官,就是胥吏特有的官職,結果還是被占,成為清流們任官。
若是再設官職,怕是不免有這結果。
“元和二年(唐憲宗,公元807年),命令“曾任州府小吏”者,不能參加科舉,此舉又斷了胥吏之前程,本是極不妥當的!”
李嘉又翻閱起了舊賬,開始自顧自的念叨:“根據《通典》記載,前唐中期,官和胥吏共有三十四萬九千八百人,而其中,為官者,只有一萬八千人。”
“如今朝廷上下,有官一萬一千人,但若是胥吏加在一起,怕是有二十萬了吧,我之前給胥吏設品入流,也不過是六房書吏,通判屬僚,巡捕,以及巡檢罷了,一縣可獲取食祿者,不過二三十人,余者數以百計,相較而言,何其少也?”
“其等若是不滿,又何如?”
這樣明晃晃的擺數據,讓宰相們格外的新奇,但一目了然,其間的差距,可謂是極為懸殊,令人震撼。
這邊說句,按照規矩,官的俸祿,由中央支付,如縣令,縣丞,巡檢,通判,教諭,巡捕,轉運使、倉大使等寥寥數人,而其他三四十個編制上的吏,則由地方財政支付。
而地方增減胥吏的編制,對于中央來說沒有財政負擔,負擔都在地方州縣。
所以,李嘉這般言語,純屬站著說話不腰疼。
“以朕的意思,胥吏從賤戶從挪出來,以良民充任,不得世襲沿替,最好,還是得讓秀才這般的讀書人充任,若是干的好,縣令也可任之!”
“胥吏不得參與科舉之制,也得廢黜!”
“這變動太大,怕是對地方不安!”
趙誠作為首相,顧全大局,斟酌地說道。
“不安,有甚的不安的,怕胥吏奪其權柄?”
李嘉冷笑,不屑一顧地言語道:“這等廢物,失權就失了,反正也是朝廷的人在掌,趁早滾蛋,而且,若不是顧及太多,某還準備廢黜賤戶呢,這些就忍不住了嗎?”
這心里話一出,宰相們驚詫莫名,臉色驟變。
賤戶制度牽連頗深,各家各戶的奴婢,也是賤戶,若是廢除賤戶,那么他們家中的奴婢,豈不就是“人”了?
失手打死也得受刑罪。
換句話說,這錢買奴婢,不是白花了?合著是請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