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刑統體現了郭榮的仁義一面,而同為藍本的宋刑統,也體現了趙匡胤的仁。
比如,趙匡胤將流、徒、杖、笞等刑罰折合為相應的脊杖或臀杖,俗稱折杖法。
也就是說,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換成臀杖或脊杖,笞杖刑一律折換成臀杖,杖后釋放;徒刑折換成脊杖,杖后釋放……
換句話來說,其實相當于減輕了刑罰,從而緩解了社會矛盾。
對此,李嘉倒是認同的,封建時代的刑罰,著實太過于殘酷,些許錯誤,就是家破人亡。
不過,在流放一這方面,李嘉卻并不打算緩解,亦或者說,他準備將流放擴大規模。
一般流放的人,都是謀反,謀逆等罪行,但李嘉卻認為,一定要將貪污受賄的官吏,也要流放。
王溥不解,因為這是對官員的重刑,屁股決定腦袋,坐在他這個位置,自然要為同階層的人考慮。
而李嘉,也需要在法律上濃墨重彩的留下一筆,讓后人謹記。
“貪污民脂民膏,還有理呢?”
李嘉憤憤不平道:“這些人豈能一罷了之,既然享受了多年的福分,那么就得還回來,再享受多大的苦楚。”
王溥也搞不清楚皇帝為何這般仇怒,貪污受賄也不是啥大罪,太過于嚴酷,反而動搖根基。
委婉勸說了一番,但皇帝絲毫不領情,反而義憤填膺道:“在我看來,自曹魏始,整個法律,就喪失了根本,公平公正全無,唯獨成了皇親國戚,勛貴高官的庇護之地,豈能縱容?”
“此次刑統,我有一言,你須得聽之!”
皇帝雙目炯炯有神,配合棱角分明的臉,顯得格外的有氣勢。
“臣下豈敢不遵?”王溥低頭拜下。
“好!”李嘉點點頭,說道:“在法律這方面,某懂的不多,但卻知曉,其有一條“八議”之法,可謂是頑疾,你須得與我去掉。”
“大唐刑統中,不得有這一條。”
“這……”王溥心神蕩漾,激動莫名,情緒都難以控制。
“八議“是封建刑律規定的對八種人犯罪必須交由皇帝裁決或依法減輕處罰的特權制度。
“八議”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
庇護統治階級成員的罪行,規定如議親(皇親國戚)、議能(有大才能者)、議功(對國家有大功者)等八種人,給予減免刑罰特權的特別審議。
于是。在封建時代,“八議”之法便成為皇親國戚、功賢故舊、貴族官僚等八議之人逃避和減輕封建法律制裁的護身符,八議之人犯罪可以堂而皇之、有法可依地享有“議、請、減、當、免”的特權。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在古代,根本就是個笑話。
所以,你在古代,見到的官吏被殺,都是大不逆等大罪,因為貪污而被殺的幾乎沒有。
到了朱元璋時期,“八議”就成了笑話,殺官如屠狗,比如駙馬販鹽,在唐宋,根本就沒人管,就算有罪,罰酒三杯完事,這是議親。
老朱則不管,直接讓自己女兒當了寡婦,這在當時是何等的臥槽。
這個時候,八議某種程度就被廢黜了,例如廷杖,明朝之前根本就沒聽說過,而明朝皇帝想打就打,根本就沒理由。
八議被廢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