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換船嗎?這條船是我臨時租的,我自己的船不是這個。”顧鯤緊張地追問。
劉科長:“反正你到時候去注冊驗船是哪條,就算哪條。不過我這個臨證是中型船的。按照我們的漁政管理辦法,你去換正式證時候的船,也不能變成大型船——
也就是船長要低于60米,主機功率低于440千瓦,標準排水量低于500噸。三項指標任何一項都不能超標。”
顧鯤不由有些壓力。
這就意味著,他要在三個月內,賺夠錢買自己的大漁船。
既然許可證的上限不低,他肯定希望弄一艘比目前這艘租來的更好的船。
而劉民這條船,造價就40多萬令了、折合大約100萬人民幣。
如果要更大,再配冷庫,豈不是等于三個月之內賺200萬人民幣?
壓力山大呀。
不過,買漁船也不一定要全款。基本上能有六成首付,其余部分銀行就肯給你按揭了。
那也至少等于三個月賺100多萬。
顧鯤在那兒算自己的賬,劉科長的下一句話,很快把他從沉思中拉了回來:
“這許可證是附條件的。你以后每年度要運輸至少價值20萬人民幣的補給物資,平價賣給我們。如果沒有達到,許可證隔年就會被吊銷。”
顧鯤覺得這個很合理,他來討許可證的目的,本來就是想做一些利國利民的生意,為威沙運輸一些廉價補給物資。
一年20萬的話,攤下來每月也就1萬8。
用柴油為例,現在國內柴油1塊2一升,一桶150升,就是180塊錢。這點額度,也就是每個月幫忙帶100桶柴油的運力。到時候他有了幾百噸的船,還擠不出這點運力么。
而且有了許可證之后,他從這兒再往北的海域,以后也能明目張膽地捕撈作業了,因為他是經過認證的愛國華僑、華夏人民的老朋友。
光這一項收益,就足以把幫忙帶補給物資的損失賺回來。
就這樣,雙方在和諧的氛圍中,進行了親切友好的會談,達成了互惠互利的共識。
顧鯤在島上的衛生室休息了一個下午,躲過了一天中最熱的時間,胡醫生還把所里唯一的一把電風扇放到他的病房里通風。
然后在傍晚時分,料理完手續,他就堅持起航,與新認識的朋友們告別。
這天,已經是大年初九了,公歷1994年2月18日。
離開永林島后,船繼續在海上開了三天半,終于在2月22日凌晨,看到大陸出現在海平線上。
如果海圖沒錯的話,這里應該是珠江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