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鯤原本把涼帽半遮在臉上,聽了陳克的道歉,才揉了揉鼻梁和眼角的眼S,惺忪地挪了挪帽子:“有什么大不了的,說吧,最終有多少戶沒簽。”
陳克:“一開始經過我們的攻堅,只有最后幾十戶人沒簽了,可這幾十戶人分處在整整七八個街區里,比較碎散。
更麻煩的是,隨著我們的‘整個街區提前整體簽約獎勵計劃’在到了截止日期后,因為這些人不肯簽,連累了其他原本已經預草簽了的人也開始不滿,因為他們拿不到整體簽約的獎勵了,然后就有些人要撤銷,原本都已經簽了的還撤。
您看,要不要吃個啞巴虧,依然給那些盡了力勸說鄰居、但因為鄰居的錯而沒有整體簽約的人,依然發‘提前簽約獎勵’、穩住這些人?”
陳克提出最后的建議時,也是非常謹慎的,他知道這會有損于威信。
至于他提到的“撤回”問題,必須說一句,這在合同法上絕對是沒問題的。因為他們當初簽的就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那些人肯走,是看在“如果到了時間,所有人都肯走,他本人也能拿到提前簽約獎勵”的條件下才簽的。現在因為有一戶鄰居沒走,拿不到這個提前簽約的聯保獎勵,他們不想走了,也是可以的。
當然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因為即使沒有了“提前簽約獎勵”,光是顧鯤開出的基本獎勵,都已經可以吸引蘭方九成以上的市民愿意接受了。如果不簽,他們連基本補償都拿不到,只能守著舊房子住,以及他們那個未必有本錢去實踐的“土地使用方式變更權”。
顧鯤在腦中捋了一下思路,立刻做出了指示:“沒有全體搬走還想拿‘整體提前簽約獎勵’?這個口子絕對不能開!我們做事要的就是言而有信,罰必先申明,賞可以臨時追加,但說了某種條件才能拿到的賞,就必須堅持,不能松緊手,不然將來誰還信我。
不過,我很好奇,為什么僅僅是少個‘提前簽約額外獎勵’,就能讓那么多人連基本獎勵都不要了、寧可撤回?我不給他們補償,難道還有其他人在給他們補償?有些東西,他們不給我,肯定是因為那些東西對其他人也有價值吧?”
陳克咬了咬牙,斗膽揣測地說:“有些事兒,我沒有足夠的證據,但根據我深入談判勸說的觀察,最近是有外資地產公司介入了,他們應該是想囤一些地皮、在我們的規劃區里插一些土地升值空間大的釘子,未來好搞事情。
不排除有從馬來西亞來的、布列塔尼太古集團的雇員,現在我們只是不知道他們實際上出錢買了多少待拆的破房子和土地。”
顧鯤聞言,眼神中立刻閃過一絲厲色:“布列塔尼人?呵呵,好多年沒聽說他們來興風作浪了,我記得太古系的生意一向不怎么來蘭方的,如今是怎么回事?”
陳克見顧鯤轉移了仇恨值,也是松了口氣,連忙解釋:“太古系往年確實不來,也不了解蘭方市場,這點我知道。但那只是因為往年蘭方城市化率不高,地價也便宜,住宅商品房市場幾乎不存在,所以他們看不上蘭方這種‘大農村’。
就是這幾年,在您帶領下,眼看全國升值有望,他們才臨時沖進來的。我已經大致掌握到了幾個在那兒跳得比較厲害、還鼓動鄰居別賣的代理人的信息了,但我目前沒有掌握他們與太古勾結的內幕。”
顧鯤把雪茄在桌面上掐滅:“讓他們買!別讓他們太輕易得手就行,我要確保太古系出手的價錢,比我們給市民的補貼價還遠遠高得多!有人肯幫我們養市民,這是好事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