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反正你也遲到了,要不今天不去了,跟我一起去游戲廳打游戲去。”
“行。”
一個字的回答。
但這一個字卻讓譚思春楞了下,他說帶沈浪去玩只是調侃而已。
在他們住的這片,沈浪那是了名的優秀榜樣,學習好、聽大人話,不惹事生非,不撒謊。
要是在后來,那是標準的別人家孩子。
可現在,沈浪居然答應他逃課去打游戲。
“你小子會逃課?”
譚思春懷疑道。
“你不是說打游戲么,只要你出錢,我就去。”
“真的?”
“真的。”
“上車......”
禾山鎮一家沒名字的游戲廳內。
“啪啪啪...,你猴子吃這個火,吃水掉血...放技能,笨死了,放金剛咒.......”
五分鐘后,猴子猝,搭檔白龍馬一起猝。
“......”
“春哥。我跟你商量個事。”
“啥事。”
譚思春叼起一根煙答道。
“你有錢沒有,借我用段時間。”
“你要錢干什么?”
譚思春說著,但已經從兜里掏出了一大把錢。
頓時,沈浪就像是被霜打了一樣。
一把錢是一把錢,但都是幾毛幾分的,最大一張,也就面值十塊。
加起來,怕是連二十塊都沒有。
得,找錯人了。
不過也是,以譚思春的性格,能有錢才見鬼了。
“給。十塊夠不夠。”
“算了。不用了。”
望著譚思春遞過來的錢,沈浪擺擺手說道。
十塊錢,連去申城的車票都不夠呢。
“不夠?”
譚思春看出了沈浪的興趣缺缺,有些詫異道。
“不是夠不夠的問題,算了,我再想想辦法。”
“你能有啥辦法,你說說想買啥的,不行我回家想想辦法。”
“......”
沈浪很無語。
譚思春沒有工作,說回家想辦法還能想啥辦法,一準是回家偷錢。
這個坑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