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爭面無表情地說道:“黃縣令,你、陳秉申、黃伯彥占著吳家產業,有道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吳爭前來要債,有何不可?況且吳爭是官,陳秉申是民,這私闖民宅從何說起?難道黃縣令之前帶著這么多捕快進來,通報過陳家主人?至于這地上三具尸體,黃縣令應該發現,尸體手中有刀,應該明白本官是自衛。”
黃得功怒哼一聲,“好,本官這就回去向魯監國上書彈劾你,你等著。”
說完,轉身想離開。
“黃大人且慢。吳家的八百畝良田,黃大人以吳爭叔侄投降滿清的罪名,霸占了去,總得有個說法吧?”
黃得功臉色蒼白,跺腳道:“本縣還給你就是。”
“還自然要還的,可這三四個月的時間,夠種一茬糧了。黃縣令不得有個說法啊?”
“你……,本縣可以賠你糧食。”
吳爭呵呵一笑,道:“黃大人早這么說,這事不就好辦了嗎?陳勝。”
“屬下在。”
“帶二十人,隨黃縣令去取田契,還有二千四百石糧食。”
“是。”
黃得功一聽,轉頭怒道:“吳爭,這二千四百石糧食從何說起?”
吳爭道:“吳家田肥,一畝水田一年兩茬至少可收六石。我只收你半年,已經是給黃縣令面子了。黃縣令,你可不要給臉不要臉啊?要不,等下我帶麾下一百三十多號人,去縣衙領糧?”
黃得功郁悶得要死,可真拿吳爭沒辦法,恨恨地一跺腳,轉身而去。
陳秉申急了,他哭喊道:“黃大人,你不能丟下我不管啊?”
可黃得功現在哪還有心情理會陳秉申?
連理都沒理,轉身帶著捕快走了。
陳勝沖吳爭一抱拳,帶走了二十人,真去領糧拿田契了。
數十人的離去,陳府中瞬間空曠了不少。
唯一不變的是,廳內諸人。
他(她)甚至連動都不敢動一下。
吳爭回身,用腳尖挑起陳秉申的下巴,說道:“陳老爺,黃縣令也救不了你,你現在可以去死了吧?”
陳秉申這時已經絕望了,他明白沒人能救得了自己。
但他卻心中有恨,恨黃得功過河拆橋。
于是掙脫吳爭的腳尖,沖著吳爭連連磕頭道:“吳少爺,我錯了,我知錯了,饒我一命。”
陳小姐也在陳秉申邊上跪下,向吳爭磕頭道:“吳爭,你不能這么絕情。只要能放我爹一條生路,我陳家就算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不想,吳爭竟說道:“陳家家產?從現在起就不姓陳了。”
陳小姐大愕,她怒道:“吳爭,你想搶不成?”
吳爭道:“你們也聽見了,黃縣令霸占吳家田產,也得賠償。你陳家占了吳家十幾個鋪子,難道就不用賠償?”
“那也用不了陳家家產作賠吧?”
吳爭嘆道:“黃縣令畢竟是縣令,吳爭不好太獅子大張口,你陳家只是平民人家,那就得按我的方法來。”
“就算多賠你十幾家鋪子,也用不著拿陳家家產充數吧?你這是什么道理?”
“道理?陳小姐,你也是讀過書的人,難道不知道,亂世之中不講道理,只講實力嗎?就算要講道理,那也是講我吳爭的道理。我要你爹死,他就得死。”
陳秉申突然仰頭道:“吳爭,如果我以一樁秘密,換我一條命,你換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