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是真沒料到,吳爭會讓他率部突擊紹興府。
這是送死啊,紹興府有金聲桓駐守,駐有八千韃子精銳。
不說方國安自己只有不足五千人,就算翻一番,有一萬之眾,也無法啃動紹興府。
就更別說,魯王監國時,做為臨時首都已經對紹興城進行了必要的修繕。
可方國安能拒絕嗎?
不能。
既然沒有再在清廷旗下待下去的興趣,那么這個投名狀就必須交。
不交不行,否則以何面目站立于朝堂之上,與舊時同僚把臂言歡?
事實上,方國安反而有些感激吳爭給了他這個機會。
此戰打得越狠,他的功勞就越大,領兵多年、久居高位,方國安如果連這一點都想不到,那一把年紀就等于活在狗身上了。
有了這個認識,方國安的部署就顯得有條理,一如行云流水般了。
他沒有分兵,原本按吳爭的交待,他所需要的是拖住紹興府駐軍,不要讓清軍出城增援三個方向,方國安就算立下大功,完成任務了。
所以,雖然兇險,但還不至于要了方國安的老命,這一點方國安清楚。
但方國安內心也有一些小九九,分兵佯攻紹興府城門,確實可以令城中清軍兵力分散,調動混亂,從而牽制住他們。
可最后的結局,依舊是被各個擊破。
沒有騎兵、沒有增援的情況下,一旦發起佯攻,在城池居高臨下的視野中,己部想要撤退,那是非常難的,除非有后軍依仗,起到壓陣和殿后的作用。
但顯然,方國安沒有多余兵力去部署后軍,一旦部署后軍,本就捉襟見肘的兵力,就會更加稀薄,起不到吸引城中清軍注意力的目的。
所以,方國安下定決心,既然自己這支嫡系軍隊注定將覆沒于紹興城下,那么何不讓這場戰斗來得更慘烈些,以便為自己的未來在朝堂上,更增添一些傲人的軍功和話語權呢?
說簡單些,那就是用將士的鮮血和性命,染紅他本已慘白的白臉。
方國安孤注一擲,在紹興城下,他下達了全軍強攻紹興城的命令。
沒有器械、沒有火炮,連云梯都是在行軍路上現扎起來的,將士唯一可以為自己攻城提供掩護的,只有沿路民居硬拆下的門板,他們僅以血肉之軀,悍然向紹興城西門發起了猛攻。
……。
金聲桓聽聞方國安臨陣反戈,有意外,也不完全意外。
明將降清之后再反,聽得多了,不足為怪。
方國安的手上,沒有粘染多少明軍的血,這一點更能有利于他左右搖擺。
這也是多鐸及清廷,不太放心方國安,而要架空方國安軍權的主要原因之一。
換作象是李成棟、金聲桓,清廷的信任度就高了很多,因為他們二人手中所粘明人的鮮血,差不多能匯聚成河了。
殺人,殺對方的人,越多越能證明忠誠,這一點,在亂世之中,是最簡單有效博取信任的自證辦法。
但金聲桓絲毫不慌張,方國安手下有多少兵,戰斗力咋樣,他一清二楚。
真要是被方國安攻破紹興城,那他金聲桓就該找條陰溝,然后跳下去,自己把自己淹死算了。
但金聲桓還是有些意外的。
他意外的是,方國安居然會孤注一擲,什么時候,這個叛將竟也有了血氣,開始拼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