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擺擺手:“我都安排好了。有人配合你行動,有人掩護你撤離,萬無一失。”
曹寧心中罵道:“配合你媽,掩護你奶奶!你的配合就是我單兵深入,你的掩護,就是讓我炸死。要不是提前知道你的計劃,老子可真的是有去無回。”
不過,曹寧的表面上沒有異常:“是!什么時候行動?”
“今天晚上。這是目標的照片。”
王芳遞過來一張照片。
曹寧接過照片,看了幾分鐘后,將照片退還給王芳。
王芳將照片燒掉:“這次行動,使用無聲手槍。晚上七點半,在大舞廳的對面的書店中,你去找一本厚皮書《風云》,槍就在那本書內。”
說完后,王芳便離開了小店。
王芳走后,曹寧在想,王芳會用什么辦法在自己的身上安放炸彈。
對于一個受過特工訓練的人來說,是不會輕易地讓人暗算自己,那么王芳不可能偷偷塞東西在自已身上,那樣的話,自己就能發現。
只有用一個合理的方法,才能讓東西留在自己的身邊,這樣的話,她就能在完成任務后,引爆炸彈。
于此來說,這個東西應該會合法的交給自己。
什么東西能做到交給自己而不被自已懷疑呢?
突然,曹寧想到了一件事。
槍。
王芳不是說,要給自己一支手槍嗎?對,是無聲手槍。
當然,執行暗殺任務,是不能讓槍聲去大肆宣揚。無聲手槍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殺人,當然是最好的武器。
一般的情況下,曹寧是沒有無聲手槍的。
王芳給無聲手槍曹寧執行任務,是合理的。
一下子,曹寧馬上清楚了。
到了晚上,曹寧對自已作了化裝。
化裝后的他,已經不象真正的自已了。
化裝后的他,就是一個紈绔子弟。那斜揚的嘴角,那色狼的兩眼,那一身名牌,向世人宣告:別惹我。
按照事先約好的,曹寧來到了藍帶大酒店。
藍帶大酒店內,設有藍帶大舞廳,專供有錢人娛樂。
很方便地來到了藍帶大酒店對面的一個書店,這個書店叫王氏書屋。
曹寧來回走了一趟,確認在藍帶大酒店的對面,只有這一家書店,于是他進去了。
曹寧進書店時,柜臺那邊的老板看了曹寧一眼,便又低下頭,去看書去了。
書店中,有三四個客人,他們分布在各處,借著燈光,在看書。
曹寧向著后面的書架走去,一路找著,都沒有看到《風云》。
這時,靠在后面書架上的一個男青年,正準備向著書架放書。而且,故意讓曹寧看到。
那本書就是《風云》,一本厚封面的厚書。
曹寧走到了那男青年的身邊時,那人說道:“拿著書直接走,不要去收銀臺。”
曹寧一楞,馬上明白,這人是送槍的人。
他一直都拿著那本書,是不想書放回書架,會被其他的讀者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