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真的?”
“認真的,你要是不信我們可以簽合同。”
“指定的歌手?”
“不用,隨便一個就行,男女不行,只要別過氣就好。”陳有山看著她,問道:“你應該認識幾個一線歌手吧?”
“當然。”宋真真點點頭,“但是,你想見歌手干嗎?追星?”
陳有山想了想,倒也沒瞞她:“賣歌。”
“賣歌?”
“對。”
“你寫的?”
“我朋友寫的。”
“你們就這么有信心?萬一沒賣出去呢?”
“沒賣出去也給你錢,放心,肯定不讓你白幫忙。”陳有山信誓旦旦。
宋真真頓時來了興趣:“這可是你說的,簽合同哦。”
“簽,你要不放心,現在就簽!”
“好啊。”宋真真倒也不客氣,問道:“有紙筆嗎?”
陳有山心頭狂喜,臉上卻是很平靜的從背包里把紙和筆拿了出來。
只要簽了合同,這事就跑不了了。
“你多久能聯系好?”
“你不指定人的話,明天我就能幫你找到。”
“行!”
陳有山沒再多說什么,大手一揮就開始擬合同。
合同大意就是宋真真在24小時內介紹一個還在圈內活躍的一線歌手跟他見面,只要他們成功見面并說上話就支付兩萬塊錢報酬。陳有山很不要臉的把結算時間定在了見到歌手后的三小時內。
為了安全起見,他還寫了個違約條款,要是宋真真沒做到,倒賠他一萬塊錢。
違約金才一萬,他覺得自己真是宅心仁厚。
“等一下等一下。”宋真真倒是警惕,在看到有違約金后,就有些心虛的要陳有山把時間改成三天內。
“你不是說明天就能找到嗎?”陳有山問。
“總有個萬一啊。”宋真真一臉的理直氣壯。
陳有山看了她一眼,倒也沒有多說什么,按她的要求改成了三天。
宋真真仔細的看了看,確認沒有問題,便簽字,畫押。
“把你電話給我。”宋真真拿出了手機。
“……”陳有山一陣尷尬,臉上卻是波瀾不驚,“我手機不知道是掉了還是被偷了,你把你的手號碼給我吧,我明天打給你。”
宋真真有些懷疑的看了他一眼,倒也沒有說什么,報出了自己的號碼。
陳有山記在了紙上,說道:“我明天上午九點左右聯系你。”
“行。”宋真真朝他揮了揮手:“那明天見。”
陳有山點了點頭,目送她遠去,心里大松了一口氣。
終于解決了!
他低調奢侈的大業終于要步上正軌了!
抬頭看了看天色,他邁步朝著影視城外走去。
他得為明天的見面做點準備。
挑一首什么樣的歌呢?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他邊走邊思索,一線歌手的時間肯定都很寶貴,想要讓對方心甘情愿的坐下來跟他談,他必須拿出一首讓對方驚艷的作品來才行。
不過,在拿出某首作品之前,他還得先去聽一聽這個世界流行什么樣的音樂。
這么想想,他的八十塊錢好像還是不夠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