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山也愣了一下,然后試探著說道:“要不……500萬?”
“……”徐漫再次瞪大了眼眸,看向陳有山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神仙。
她怎么感覺他有點不要臉呢?
傳說中的紳士風度呢?
半點都沒有嗎?
“算了算了,300萬300萬。”看著徐漫差點懷疑人生的模樣,陳有山也笑了起來,說道:“不過我得跟你說清楚,改的話兩個價格都是要改的。萬一這首歌沒上榜首,我也只能賠你300萬。”
“當然。”徐漫點了點頭,表示明白。
她心里當然希望這首歌能上榜首,這樣就是皆大歡喜的結果。不然對方因為這事賠他300萬,她還真有點不好意思。
她甚至在想,如果真的上不了榜首,要不要真的收下這300萬。或者讓他重寫一首歌補償?
至于他說的什么是朋友寫的她一直是持懷疑態度的,特別是在深入了解過后,她更是嚴重懷疑他說的那個朋友是不是就是他自己。
“事先說好,我只負責給你歌,前期的制作和發行的費用都由你們自己負責,我不管的。”
“當然。”徐漫笑道。
“另外,我還有個小小的要求。”陳有山忽然變得有些不好意思起來。
“你說。”
“你得先付20萬定金。你放心,如果后面這首歌沒上榜首,這20萬我翻倍還你。”
“……行。”徐漫遲疑了兩秒,答應了下來。
像這種對賭本來是沒必要給什么定金的,畢竟誰輸誰贏還不知道呢。不過對方既然提了出來,她也就答應了,而且很聰明的沒追問為什么。
“那我們簽個協議?”
“好!”
陳有山也不再多說什么,直接拿出紙筆開始擬稿。
他盡可能的將協議細則寫詳細一些。
發布的時間啊,平臺啊,宣傳力度啊,發布后多長時間內進榜首,在榜首能呆多長時間,等等等等。
因為涉及到音樂的制作和跟平臺方的合作,他也直接在協議中說明由徐漫全權負責。
除此之外,他也著重寫明在簽完協議后的三天內將歌曲的完整曲譜交給對方。
在徐漫的提醒下,他又將這首歌的所有權信息也寫了進去,特別聲明這首歌不會引起任何的版權糾紛,萬一有糾紛也是他的責任之類的。
20萬定金的事當然也都寫在里面了。
在陳有山擬協議的時候,對面的徐漫心不在焉在攪拌著面前杯里的牛奶,用一種好奇加若有所思的目光看著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發現她有點看不懂他了。
簽合同這么嚴肅的事情,他居然就在餐桌前簽了?而且還自己擬細則?
草率!
太草率了!
這到底是個什么人啊?
做事怎么完全不按套路來?
嗯,她對陳有山又有點感興趣了。
一個多小時后,修改了幾稿的協議被陳有山抄寫成兩份遞了過去。
徐漫仔細的看了看。
這協議寫得很詳細,把能考慮到的細節都考慮進去了。詞曲部分當然沒有,得要后面補充。
但讓她有些哭笑不得的是,協議上居然都沒寫上兩個人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