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承諾做滿一年,其實沒有什么好心。
因為周臻當初租房子是三月,今年過年是二月五號。
過了正月十五,做不到一個月,人家就要收房。
那個時候,廚師,服務員,人員齊整,接手了直接就能營業。
要是年前收房,人們都要回家過年,過完年,招人就要耽擱許久。
而且對方還要承擔過年期間的費用。
肖原急,周臻卻不急。
來到這個世界,為了奠定發展基礎,他老老實實干了八個月,早就快憋瘋了。
現在手頭上有了一百多萬,就可以按照原定的計劃明年炒黃金,后年炒B股了。
短短幾年的時間,掙個大幾百萬的家產,在世紀初的這幾年,也不算少了。
更多的財富也沒有意義,反正他到時候會離開這個世界。
關鍵問題是,在這個世界,發展的軸心是什么?
賺錢不是最重要的,發展軸心才重要。
因為發展軸心的設定,會直接影響到世界的性質發生變化。
如果飯館能繼續開下去,當然也能繼續開。兩個廚師已經被他培養了出來,以后他可以給他們加工資,讓他們主廚,自己偷懶。
但現在有人盯上了這處餐館的位置,換個地方,一切又要從頭開始,他不想受這個罪了。
進入了臘月,房子已經買了下來,吳志貞對這處房子很在乎,最近心思都不在飯館上,整天看裝修畫報,想著怎么裝修自己的家。
一月十二日,區法院對李連慶的謀殺未遂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李連慶有期徒刑八年。
李連慶當即表示不服,要求上訴,但是整個人已經崩潰了,一切都是無謂的掙扎。
因為他的老婆三姐不僅沒有幫他請律師,還拿出了了他包養幾個情人的證據,提出了離婚。
酒吧雖然是他們的共同財產,但是他們兒子也大了,加上他幾乎不管酒吧的事兒,最后判給他了酒吧所有權的三分之一,家庭財產的三分之一。
這些錢在律師面前已經花的差不多了,二審的律師費現在都沒有著落。
請不到得力的律師,加上所有證據完整,周臻這個當事人屬于無過錯一方,他根本沒有減刑的可能。
一月十五日,周臻專門請了居委會的余主任吃飯,詢問了房子的事情。
余主任受到周臻的蠱惑,雖然沒有明確說出是誰看上這個院子,但是也間接證實了他們保不住這各院子。
他們跟居委會的合同人簽了五年,但是簽約費太低,違約金也很低,打官司也難。
肖原或許是有人帶話了,也不折騰了。
眼見如此,周臻就讓余主任帶話,餐館可以轉讓,但是必須年前,轉讓費二十萬,所有的東西都留下。
要不然,哪怕拖到明年,他也不會爽快退出,打官司奉陪到底。
想占便宜可以,但是不能便宜占盡,要是現在不接收,他還要操心過年后的開業問題。
話帶過去了之后,對方就派了人過來,跟周臻簽訂了轉讓協議,跟兩位大廚簽了工作協議,薪水也加了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