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臻一時之間有些愕然,不過很快就掩飾了下來。“既然是同志,顯然是志同道合之人,如此恭喜了。”
歐陽長嘆了一聲,寂寥神色一閃而過。“冷清秋于我如冰山雪蓮,只可遠觀……”
周臻拍了拍了他的肩膀,笑道:“既然已經決定成家,爭取年底之前就生個大胖兒子,父親和表姑都會很開心的。”
歐陽笑了笑說道:“那就說好了,初六那天你早點到。”
周臻點了點頭。“需要幫忙你盡管開口,我們畢竟是……親戚。”
坐上了汽車,周臻忍不住搖頭笑了起來。
不管什么時代,當舔狗都是沒有好結果的啊。
不過,以周臻看來,冷清秋的確不是歐陽這個理想主義者的良配。
冷清秋這個女人怎么說呢,帶點小資情調,給外婆過生日都沒錢,平時日子過的緊緊巴巴的,還舍得花錢買花。
然后呢,還有強烈的個人意識,什么都要爭個高低,有林黛玉的傲氣和小氣。
這樣的女人,適合那種家族不大的小少爺,然后兩個人關起門來過日子。
原劇中,她跟金燕西的結合不幸福,這里面,最少有一小半都是她自己本身的原因。
她心高氣傲,抗拒融入金家,與金家格格不入,這樣的媳婦,也難怪所有人都不喜歡她。
金燕西本來就是個不長情的窩囊廢,對她的愛也在磕磕絆絆中消磨的一干二凈。
而她也不適合歐陽,歐陽是個一心革命的進步青年,需要的是一個甘愿奉獻的賢內助,這樣才能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在革命事業上。
如今的歐陽,恐怕就已經認識到了這一點。
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冷清秋若即若離,讓他的激情消磨干凈了。
“少爺,回家嗎?”
“孫慈美從川西回來了沒有?”
金榮回頭看了周臻一眼,說道:“孫小姐不是說要回蘇州老家過年,你同意了的。”
周臻點了點頭,說道:”回家。然后你給安長全打個電話,問問歐陽和冷清秋是怎么回事。”
金榮突然說道:“不如你親自問問她……”
周臻楞了一下,向外望去,只見冷清秋推著一輛自行車,在街邊一家點心鋪子買點心。
“停車。”
冷清秋夏天來了魔都,在報社里面有歐陽照顧,很快就站穩了腳跟,當了負責文學版塊的副編輯。
這個時代,報紙的文學版塊很發達,甚至可以說,比后世還要發達。
因為現在的新聞時效性還比較落后,報刊很難有獨家信息。只有文學版塊的作者,是跟報社簽約的。
像大名鼎鼎的魯大神,他出名主要就是依靠在報紙上的個人版塊罵人。
除了他們這些,那些寫的,只要寫的好,也很容易大火。
比如那位平江不肖生,后世的金庸他們,都是跟他學的,靠寫,就讓報社存活了下來。
除了當編輯的一部分收入,她自己也經常發表一些文章,還成了魔都著名的小確幸作家,受到不少女人的推崇。
她們母女賣掉了京城的房子,在魔都買了一套不大的房子,現在收入又高,又有了一些名氣,過的也算悠游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