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余下的紙錢都燒了,就一撩下擺,跪下來磕了九個頭,又站起身拍開酒壇上的泥封,將酒水慢慢灑在墳前。
記憶里常庭葳喜歡喝酒,對于這世上的女人來說,實在是個奇怪的嗜好。但她是獨自一人從李國逃到隋國的,心里必有許多酸楚難言之事,借酒澆愁也不奇怪。
倒完了酒,李伯辰就拿著酒壇在墳邊坐下,開始想這些天已想了無數遍的事——常庭葳是因為什么要逃到隋國來?
他倒是對她的身份做了些推測。
常庭葳生得極為美麗。作為孩子,母親的相貌如何該是很難評價的。無論美或丑的印象,都會在長年累月的相處當中被慢慢沖淡,最終只剩下一個相當主觀的模糊評價。
但站在李伯辰如今的角度,卻能像旁觀者一般得出較為客觀的結論——她的美麗略勝陶純熙,與李丘狐相當。
且雙手潔白細膩,不懂得如何做農活。在這村中生活的九年沒做過什么營生,用的全是積蓄。
印象比較深刻的一段記憶是,七歲那年過年時,李伯辰吵著想吃她提過的獅子糖。本也只是隨便吵吵,誰料那天她竟落淚了。李伯辰嚇了一跳,可下午的時候她就找了車,帶他到了鎮里去。結果鎮上沒有獅子糖賣,就又找了車,去了府城里。
他記得那一年他們在府城里住了九天,遍嘗美食。那時候的李伯辰對此事只覺得新奇愉悅,但如今的李伯辰回想,又發現許多細節。
吃東西的時候,她也嘴饞得像個孩子。雖說那時候已經抱病,興致卻很高。住則在府城中一家豪闊的客棧,一晚就要一陌錢,那九天的時間,大概花掉三塊銀鋌——足夠這村里的三口之家過上一年。
但即便如此,她似乎也并不滿意,還對客棧多有抱怨。等重回到家中時,則悵然許久,往后的一整年,還在念叨著那就天的事。有時候又忍不住說些“娘從前如何如何”之類的話。
由這些細節看,她應該出身極好,在李國的時候也許是富豪、官宦家的女子。那么逃來隋國,會不會因為家中突遭變故,因此不得已而為之?
倘若如此,那么該是遭了滅門之災,不然僅是家道中落的話,大可投奔李國的親朋故舊,何必來到生活習慣與故國截然不同的地方呢?且還是隱居在山村里,而非城鎮。
可李伯辰搜尋記憶,又發現些說不通的地方。常庭葳曾偶然提起過南下路上的一件事,說在李國邊境的一個城鎮,曾吃到過一種名為“樹葉糕”的東西。紅豆作餡,糯米做皮,外面裹著紫蘇蒸制出來,據說是那里的特產。又說吃那東西的時候,喝的是一種名為“蓼釀”的酒。
倘若是因被滅門,被仇人一路追殺才來了隋國,怎么有閑心喝酒呢?
也不是因為李國被滅這件事——她來到隋國的時間,是天子興兵伐李的前三年。
那么是因為他的父親、她的丈夫么?
雖說六國之中李國的男女風氣最為開明,可富豪官宦家的小姐因私情而被逐出家門也是可能發生的事。但是打那位記事起直到九歲,常庭葳從未提過他的父親——懷念戀舊之類的話沒有,抱怨也一句都沒有,仿佛那人并不存在。
如此,李伯辰倒是能夠肯定該不是私奔或被逐出家門那么簡單,身世之謎的關鍵點,該在那個男人的身上。
不過他怎么想,也理不清楚其中的邏輯。常庭葳所做的選擇、之后做的這些事,都太反常詭異了。
其實這些事情他這些日子已經翻來覆去地思量了好多遍,曉得僅根據頭腦中的記憶,不可能得到什么結果。他必須得挖出些新的東西。
于是放下酒壇,站起了身,打算到村中再去打聽打聽。但剛走了兩步,忽然站住,想了想,走到墳堆旁伸手在土里撥了撥。
土很松軟,里面有草莖。是將附近的草鏟了,又將地上的土連草一起覆上去了一層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