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只強調義務、約束,在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但我還是個醫生。”
“我背誦的,我遵從的,是醫學生誓言。”
“我沒有神。”
“我不信神。”
與畫面一樣朦朧的呢喃聲中,她臉上愈發強烈的厭世情緒,在這一刻,似乎已經到了爆發的邊緣:
“這樣的世界,需要毀掉,需要重建。”
“建立一個新的。”
“建立一個烏托邦。”
“是的,一個烏托邦。”
“至少是一個**斯泰爾。”
“或者一個歐文公社。”
爆發的、有些不穩定的情緒中,她的神色似乎變得堅定、有些偏執起來,仿佛屬于數個人的表情和語氣,輪流在她面容上浮現:
“在死之前,發揮一點價值。”
“我需要一個鏡世界。”
似乎過了很久,她來到了一座“城市”中。
一座城市中央矗立著參天巨樹的城市。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一位身著華麗的黑色裙袍的女人,出現了。
亞戈熟悉的人。
“黑蝴蝶”維利亞。
幾乎是見到黑蝴蝶的剎那,她撲向了對方。
無數蟲蝶飛舞間,短暫而又慘烈的戰斗,結束了。
就像是之前一樣,被穿刺出無數孔洞的她,像是一張獵蟲的織網,與黑蝴蝶,糅合成了一體。
ps:嘛,信息差這種事情也很難解決(對我來說)。
沒有把伏筆刨得徹底,一方面因為是這些伏筆本身就互相關聯,一方面是因為我設伏線的習慣吧。
用樹露出地面的部分代表明確寫出來的,用地下的脈絡來代表未揭開的線索的話。
按照我的自我觀察來看,我的寫法大概是一棵有根須露出地面的樹。
多條線索(指露出地面的根須分叉)指向一件事(這條根位于地下,位于上面一級的分叉),但這件事,本身又是更上面的那條根的分叉。
這些分叉最后匯總到一起,形成一條明面上已經展露出來的主莖。
因為互相關聯,除非直接拽著主干,拔出蘿卜帶出泥,才能把一些事情徹底揭開。
這種埋伏筆的方法不算常見,但也不稀奇。
常見的伏筆是多株式的,也就是有數棵小樹。
樹露出地面的部分是線索,分別對應著幾個事件劇情。
這棵小樹被拔出來之后,就沒用了。
不過,說起來還是我水平問題。
一段劇情可以用來埋伏筆、設置懸念、也可以用來塑造人物、烘托氣氛,還可以承上啟下推動情節。
這樣的劇情同時起到的作用越多,伏筆本身占的份額越小,也越難以察覺,不夠清晰,甚至要看完一遍回去全部知道之后,再翻看時才會因為“知道”而偶然發現這是伏筆。
但因為我的習慣問題,把所有劇情串成一株獨樹,連在一起。
這種狀況就導致要刨開一個,就會把全部都刨開。
為了不把其他的刨開,只能把一些東西省略掉,造成這種揭開了伏筆又沒完全揭開的狀況。
不過,已經快結束了,我也不需要顧忌什么,盡量把一些可以省略的東西寫出來(就是看起來會有點廢話),或許應該比較清晰一點?
說起這個,之前可能為了避免一個線索反復揭而在揭開伏筆時寫的不完全,導致整個故事拔出土的時候,一些根上還帶著土。
之后如果有漏什么沒有揭示的,記得說一下,我在番外寫出來。
不過,這也是一個教訓,下本書就不能用這種故事脈絡了,還是多株式的比較好,讀者讀起來也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