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會引來一些資源,形成良性循環,以娛樂圈的賺錢速度很快就會賺回來。
例如B,港臺中等藝人,羨慕大陸的機會,但沒有路子,于是與某公司搭上線,以低片酬乃至倒貼的方式,獲得某個角色。
在內地收獲一些知名度,建立自己的關系網,為以后鋪路。
例如C,一個業內二線頂尖的女演員,在試鏡的時候遇到了某一線明星競爭一個角色。
一般情況下,C是沒有機會勝出的。
于是C就跟投資方以及導演說:我一分片酬都不要。還可以對外宣稱片酬一千萬。合同按流程錢。
于是,原本片酬只有五百萬(還不一定有人找)的C的片酬就上升到了一千萬,有了這個角色打底,進入一線,可以輕松獲得同級的資源。
而劇組呢,找到一個不錯的演員加盟,而且還省了一千萬的費用。你信不信的不重要?反正有合同。
誰敢,誰會出去說?
這省下的一千萬可是純利潤,這部分費用名義上轉給了C明星,但實際上進入誰的腰包還不一定呢。
這就是那啥合同。
投資再多不是自己的,回報再少那也是自己的。
就像段子里說的:如果我有一個億,我愿意捐給郭嘉。如果我有一棟房子,我也愿意捐給郭嘉。
但車不行,因為我真的有一輛車。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被弄成老賴的小王。
小王他爹老王曾是首富,身價上千億,有臉有面的人物。
小王因為一個小目標被弄成了老賴。
老王那時候很難,但真的救不了小王嗎?
怎么可能,大家都知道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老王肯定可以救,但他不能救,因為萬噠虧十個億,虧一百個億,那都是郭嘉銀行等企業的貸款。
就算老王想讓萬噠破產,依舊有一票大佬求他不要這么做。
可救小王,不管是一個億還是一千萬,沒有人會替老王出這個錢,老王要救,就只能從自己口袋里掏真金白銀。
要是真一個億,老王咬咬牙也能拿出來,但一億只是個拋磚引玉的磚,后面我們看不到的還不知道拴著十幾二十億呢。
這也是他們寧愿灰頭土臉的損害名譽、丟人現眼,也不想辦法解決的真正原因。
這就是:慷他人之慨,費別姓之財,于人為不情,于己甚無謂乎。
就像李晶晶看似只是得罪了一個副導演,但她得罪的其實是下到副導演,上到上市集團的傳媒公司共同搭建的這條產業鏈。
從她點擊發送的那一刻,她就只能退出這個圈子。
當然,她也可以不對外說自己退圈,其實又如何,同樣沒戲演。
顧君想要把文言文的把柄握在手中,也會放出去,但絕對不會讓人知道這事背后是他在操作。
他交代給猴子的只有一個要求:不求速勝,只求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