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個多小時的交談,朱思明滿意地離開了西餐廳。
與劉罡一同進入布加迪車中。
“那個林辰,真是陰險啊!”
“居然讓所有人簽訂了保密協議和同業禁止協議,單單是挖這兩個人,就要花60萬!”劉罡抱怨道。
六十萬之中,四十萬是違約金。
另外,還有給宋哲和段興江各自十萬元的簽字費。
除此之外,段興江還要求與明投公司簽訂一份長期協議,每年的工資收入不少于25萬元。
一想到這些,雖然錢不是劉罡的,也覺得心疼。
“無妨!”
“挖他們,是為了要瓦解林辰團隊的信心!連核心營銷人員都被我們挖來了,到時候等我們網站一上線,來一波免費促銷.....”
“他那個公司也就土崩瓦解了!”
朱思明淡淡說道。
他倒是覺得無所謂。
不就是六十萬?
姐姐朱明妍答應給他五千萬,只要能把林辰打垮,這點兒付出,是值得的。
一腳油門踩下,轟然駛離而去。
.......
翌日中午,南苑公寓17-3愛團網的辦公室內,林辰、陳琳芳、段興江三個人面色都很嚴肅。
特別是,林辰。
聽到段興江提出的辭呈,林辰靜默了許久。
雖然,他早已經預料到,朱思明遲早會開始挖人。
但是,他卻萬萬沒想到,第一個被挖走的是他視為左膀右臂的段興江。
按照林辰的計劃。
不久之后,隨著公司的逐步壯大,管理層調整勢在必行,而最有可能被提拔為副總的人選,就是段興江。
一方面,他是大四學生,即將畢業,時間上有充足的保障。
另一方面,他也足夠成熟,而且在未來擴張過程中,作為營銷主管的他,發揮的作用必然是中流砥柱。
可惜,一切都從今天改變。
“興江,既然你已經做出了決定!”
“琳芳,給他辦理手續吧!”
林辰猶豫了許久,終于站起身來,拍板釘釘地說道。
他正要離開,段興江也站了起來。
“我會支付違約金!”
“按照合同的約定,三十萬,一分不少!”
段興江望著林辰說道,他的眼神中有愧疚。
可是,段興江卻并不覺得虧欠了誰。
良禽擇木而棲!
他在公司的時候,是最賣力工作的一個,走的時候,也是光明正大。
即便是去了對立的公司,也繳納了違約金,并未違反當初的約定!
“興江,我一直當你是兄弟!”
“可惜今天的我,沒有心情為你辦一個送別儀式,公司如果有人愿意私下里為你送別,我也不介意!”
“我只有一句話送給你!”
“江湖再見,各自珍重........”
林辰沒有再說什么,獨自一人走出了南苑公寓。
郁結的心情。
他仿佛感覺胸口一塊大石堵著,壓得他喘不過氣。
即便是多了十五年的人生經歷,當經歷了今天的這一幕,他依然感覺很難受。
他想要去打一場籃球。
出出汗,讓郁悶的心情一掃而盡。可是,走到籃球場,看到一隊隊捉對廝殺,他卻又覺得,自己與這些人,每一隊人,都有些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