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傳統,十一抽殺律本應該是將抽到死簽的士兵拖出來用石頭砸死或是用木棍活活打死,但是在全軍列裝火槍之后,這個死法便被改為槍決。對于改變死法各個軍團的監察官是很不情愿的,在他們看來,從更加殘忍的石頭砸死和木棍打死變成簡單的槍決,根本無法激起士兵心中的恐懼,讓他們牢記這次經歷。
有什么是眼睜睜看著一個人被虐殺給人記憶更深的呢?就拿槍決,打中要害基本是當場死亡了,除非是彈道飄得老遠,打中四肢或是身體的其他地方讓人感覺到強烈的疼痛,不然對視覺的沖擊力是根本無法和前兩種死法比擬的。
在馬爾克充滿怨念的目光中,那些抽中紅簽的人被憲兵強制拖了出來,趕到護城河的邊上朝著河水的方向整齊站立,對于那惡臭撲鼻的味道他們不為所動,因為雙腿已經劇烈顫抖,不少人的褲子濕透,身下隱隱滲出一灘水漬,不用看都知道那是什么東西。
在他們朝向的位置是被火炮轟塌的城墻缺口,那缺口上站滿了湊熱鬧的平民,他們都聽聞了處決施暴者的事情,便結伴趕來圍觀,他們一邊看,一邊咬牙切齒地咒罵罪兵,不少親人被屠戮的平民甚至恨不得馬上沖過去淌過護城河親手殺了兇手。
在圍觀平民的咒罵聲中,軍團的憲兵隊便手持裝上彈藥的燧發槍在罪兵身后兩米的距離站定,他們每個人都面無表情,雙眼中好似看著一具具站立的尸體一般,沒有任何色彩波動。
“檢查槍械。”
刷——咔——
一陣檢查槍械的聲音響過,憲兵們便將火槍重新放下,立于身邊。
“舉槍!”
軍官話音剛落,憲兵們的動作整齊劃一,舉起火槍,將槍托靠在肩前,瞄準著身前身體劇烈顫抖的罪兵。
“媽媽……我不想死……媽媽……”
“我想回家……”
“……”
罪兵們的抽泣聲并沒有讓舉槍瞄準的憲兵為之動容,他們手指搭在扳機上,只等軍官一聲令下,便能夠將子彈射出,結束那些罪兵的一生。
“射擊!”
砰砰砰——
一連串槍聲響過,站立在護城河邊上的罪兵們紛紛中槍倒下,撲通一聲摔在骯臟的護城河里,濺起大片水花,在如此近的距離射擊,根本沒有空槍的可能,就算沒能當場射殺,落入護城河里面也絕對沒有生還的可能。
接著,槍決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