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安!”,隋安雙手遞給馬阿里一張名片,“請多多指教!”
“您好,您好!”,馬阿里忙不迭地接過名片,心里跟女兒一樣驚訝得很,這隋董事長年輕得過分啊!
“你認識超越?”,馮敏芝眼帶疑惑地看著隋安。
隋安笑了笑,說道:“在《超級新星》預賽時,我在現場,看過她的表演,我覺得她挺適合拍廣告的,當時就跟她聊了幾句。”
馮敏芝看著馬超越,“阿越,怎么沒聽你提起過呢?”
“呵呵!”,馬超越尷尬地笑了幾聲。
當時她以為隋安是個騙子,所以隋安給的名片還塞在背包底下不見天日呢,自然不會跟父母提起這事。
“這是我爸爸馬阿里,媽媽馮敏芝!”,馬超越趕緊介紹起父母來。
“馬叔,馮姨,請坐!”,隋安坐下后,單刀直入地說道:“我看超越的潛力很大,所以想請她來做我公司的廣告代言人,不知道馬叔、馮姨同不同意?!”
馬超越滿了還未滿十八歲,還沒辦法直接跟華訊科技簽代言合約,所以隋安得征求她父母的同意。
馬阿里和馮敏芝對視了一眼,很快就達成了默契,這討價還價的事情,交由馮敏芝來處理。
馮敏芝正色地問道:“我先聽聽你的條件,再做決定!”
隋安拿出來的并不是廣告合約,而是一份練習生合約。
馬越超作為練習生加入紅石投資旗下的影視文化公司,為期三年。
這兩年內,每月能領補貼2000元,音樂、舞蹈、表演等技能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但在練習生期間,訓練和工作必須接受公司的安排,如有外接工作,報酬全歸公司。
練習生合約之后,還附有兩份合約。
一份是擔任華訊科技代言人的合約,為期三年,但三年內沒有廣告費,但可以根據VIVA的銷售數量,每一部提成一毛錢,每年根據銷量結算一次。
另一份則是十年的藝人合約,這是練習生期滿之后,如公司覺得馬超越可以出道的話,就會拿這份藝人合約來約束馬超越,不過這合約的條件與其他公司的基本一樣。
馮敏芝看到這三份信息量太大的合約之后,只看了幾頁,眼睛已經在轉圈圈了,她趕緊合上合約,“我帶回去研究研究,過幾天答復你。”
“你為什么會找上我家小越呢?”,馮敏芝納悶地問道。
以前有一些不懷好意的星探來找過馬超越,不過都被馮敏芝趕走了。
馮敏芝不敢說隋安是個好人,但至少今天初次見面,她感覺隋安并沒有對馬超越有非分之想。
隋安笑道:“我覺得她在《超級新星》中至少能拿到第三名,要是她拿到冠軍,再來談這些合約,可能就不合適了!”
“真的?!”,馬超越眼睛一亮,連她對拿名次都沒有太大的信心。
“你是有好運的人!”,隋安笑道:“跟著你,我的運氣也會好啊!”
“啊……”,馬超越無語地耷拉著頭,“你很不靠譜啊!”
“你想做大明星嗎?”,隋安問道。
“想!”,馬超越重重地一點頭。
“那就來紅石吧!這里是你的舞臺!”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