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蟲!”,對于隋安這個財神爺,喬治?皮特也不惜放下臉皮拍起了馬屁,“這事簡單,花錢就行!”
“你確定?”
“當然,錢能解決的問題,它就不是問題!”
“但是我可不想違法!”
“不違法,這里的體系是一個對金錢回應的體系!”
“怎么操作?”
“這樣……”
喬治?皮特給的建議也很簡單,花錢請說客去游說相關部門即可。
游說是米國政治生活中一個十分常見的現象,說客的工作是為客戶提供當前法案或將要在國會進行投票表決的法案的信息,并為了客戶利益而尋求法案條款的修改。
因習慣上國會是民意的表達機構,游說人員主要的工作對象是國會議員及其助手,尤其是國會中有影響的議員和一些小組委員會的負責人。
專業的游說者在華盛頓特區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熟悉國會的運作模式、和很多議員交往密切、善于充分利用法律提供的空間,還在500多個向政客提供資助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和近70個議員競選委員會內任職。
他們的客戶主要是米國國內的利益集團和外國政府及企業。
據說在華盛頓特區的說客人數約有2萬人,平均一名議員周圍圍著40名說客,每年花在議員身上的人均費用達到了300萬美元,華盛頓游說業的年產值已超過20億美元。
米國的游說生意如此興隆主要得益于憲法的支持。
米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申冤請愿的權利。
因此,選民直接到國會表達意見,影響議員投票行為的活動,具有明確的法理依據,由此產生了游說制度。
游說制度發展至今天,說客所代表的各種利益集團在政治運作中經常會采用一些不當手段而產生**,也損傷了平等和公平競爭的政治秩序。
游說**是米國政治制度與生俱來的一個痼疾,但是其存在就有合理性,有法律撐腰的游說行為是無法完全禁絕的。
“安全嗎?”,隋安曾經在一些書刊上了解過米國的游說制度,但不太熟悉,“我可不想在華夏睡覺時,被你們的FBA抓回來拷打!”
“FBA是管聯邦內部事務的!”,喬治?皮特悶聲道:“要抓你,估計得CAI出馬!”
“呵呵!”,隋安笑了笑,“只要能讓我睡安穩覺,要多少錢?”
“一百萬!”
“這么少?”
“米元,不少了!”
“換算成華元,八百多萬,確實不少,我的意思是能搞定嗎?”
“去年最大一筆游說資金也就五百萬,來自于煙草協會!”
隋安想了想,說道:“那我也給你五百萬的預算,過程我不問了,你能給我預期的結果嗎?”
“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