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生的店鋪已經基本完成的差不多了,基本只要再打掃一下就可以直接開店了。
偌大的哥譚大街上。
一個戴著頭套拿著槍的男人偷偷摸摸的瞄準了一家店鋪,非常快速的撬開門鎖走了進去。
他已經瞄準了這家店鋪很久了。
店主經常會把錢放在身上,方便買一些東西。
走進店里。
由于是白天的關系,整個店鋪并不算特別黑,小偷剛想去前面的柜臺看看,卻差點被嚇了一跳。
只見大堂中央。
一個男人躺在一張大躺椅上,逼著眼睛,胸口有節奏的起伏,似乎已經睡著相當長一段時間了。
努力盡量不發出聲音。
一點一點的靠近。
對方張開的口袋就在那里,十分誘人的張開著,里面還有著一百美元在引誘自己。
小偷伸手過去,剛要夾起鈔票,突然一只手抓住了他。
“法克!”
小偷大罵一聲,從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刀,猛地朝著羅生捅過去。
然后還沒等刺進對方的身體,一把手抓住刀刃,輕輕一用力,直接將刀刃握扁了。
小偷直接愣住了。
他看到了一雙純紅色的眼睛,冷漠,詭異,瘋癲,恐怖,充斥著他能看到的大部分的負面情緒。
“感謝你,喚醒我,不過,你還是得死。”
來人說完,小偷感覺自己的脖子被狠狠抓住,隨后一股恐怖的力量襲來,像是液壓機壓住了他的脖子。
“噗嗤~”
骨骼被捏的粉碎,肉被捏成爛泥,如果你不太清楚的話,可以去買一層保鮮膜抱住一塊豆腐,然后用力一捏,大概是差不多的樣子。
瘋廚扭動了一下脖子。
他可以說沉睡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段時間他沒有做別的,而是選擇了從羅生那里偷東西。
羅生并不知道。
他的部分智力,部分廚藝,以及對于槍械的認識已經被瘋廚學走了。
這是一場復仇。
如果說瘋廚之前將羅生當成是一個朋友,一個可以說話的知己,或者說是兄弟的話。
現在,羅生就是他徹底的敵人。
至于原因嗎?
當然不是因為一個塔比莎這么簡單,他只是生氣,羅生真的只是把他當成是一個人格。
他發現自己一直以來都是自己在幻想他們的關系。
所以,他會殺掉企鵝人。
毀掉羅生想要的那種什么所謂安定的生活,甚至直接將這個身體直接占領,讓這個驕傲的本體成為第二人格。
“不過首先,得去下阿卡姆,啊哈哈哈!”
瘋廚笑了,那雙紅色眼睛已經不只是癲狂和混亂,甚至在眼角都低落了一滴眼淚。
阿卡姆瘋人院。
這是哥譚市最近有的最大的一個劇情。
印第安山。
這是雨果斯特蘭奇制造出大量怪物的地方,包括很多著名的反派都是從這里出現。
急凍人,螢火蟲,還有鱷魚。
當然,這些人都算是配角了,甚至下一章都不會有他們的戲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