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司法審判的嫌疑人死在看守所,放到任何時代都是大事,何況毛森抓來的這些人,未辦理任何法律手續,從法理上講,屬于“非法拘禁”,一旦日本人知道了,要引起大糾紛。如今不明不白地死了一個,那還得了?毛森聽了大驚,“立刻放下飯碗趕往”。
到了泥鰍巷,毛森查看死者情形,“見死者指甲、口唇都發黑,口、鼻皆出血”。毛森也是浙江警校畢業生,學過法醫,一看便知系中毒死亡。同時,毛又聽到“樓上樓下呻吟聲音”,不一會兒,看守報告,又有一人死亡。
毛森說:“我三步并兩步,跑到樓上,見與第一死者癥狀相同。不久,樓下看守員又叫起來;另有一人死去。沒有多少時間,先后相繼死亡三人。”
毛森“環視各看守員”,都驚慌失措;只有鄭沅,“陰陽怪氣,面有得色”。
鄭沅有個毛病,喜歡用“私刑”——凡是他認為罪大惡極,同時又因政治或法律上的窒礙,有可能逃脫懲罰的,他“多就地秘密處決”。毛森早就知道他這特殊愛好,曾“再三對其警誡”。
這時,毛森斷定“鄭下毒手”,即對他大罵:“鄭沅!你搗什么鬼?這樣做如何得了?”
鄭沅“很悠閑”地說:“他們傳染時疫病而死的嘛!關我什么事?”
毛森聽了,“大罵叱責”說:“這樣厲害的時疫病,你還敢在這里嗎?你不要騙我,我是學警察的!我懂得法醫,這明明是中毒現象!你趕快說,怎么把他們弄死的?”
這時,鄭沅“慢吞吞”地說:“這班家伙,都是侵華的先鋒!好不容易被我們捉到,將來被引渡回去,還不是干得更兇一點?尚留他們作什么?”
毛森“頓足叫苦”地罵道:“你為什么這樣狂妄胡為?日本人正到處惹是生非,找尋借口;這事被他們知道,日軍立即登陸福州。我陪你送了這條命事小,貽誤國家事大!現在怎么辦?”
接著,毛森令鄭沅講出“毒死犯人經過”,鄭沅“拿出一碗用牛奶沖的草,有筷子粗細,切成寸寸,并說明是什么草。具什么毒性”。
毛森說:“我被氣得半死。乃將鄭沅關在房里”。同時,毛向特務處和福建省政府主席陳儀都做了匯報,但沒敢講實話,只說“據看守員報稱,系染時疫死亡”。
毛森回憶說,陳儀聽了,神色“頗不安”,他說:“日本總領事曾向我查詢過兩次,問這些人的下落;我回答他已飭屬調查。”
接著,陳儀指示說:“速買大量冰塊,將各尸體凍住,將來勢必請中立國醫生解剖檢驗。”
因當時正值盛夏,毛森“只好專派幾人不斷的買冰”。
接著,特務處回電:認為“可能是看守員被日人收買,暗中下毒,制造侵華借口,猶如藏本事件”。并告毛森:“中央已派軍法官專機來閩,辦理此案。”
不久,特務處的軍法官趕到福州,毛森只好實話實說,經向鄭沅了解情況,雙方商量對策,“認為對外絕對不能稍漏風聲,亦不能請中立國驗尸”。
接著,毛森又找陳儀,“向陳儀報告實情,請其對日方暫仍否認拘捕這些人。”
毛森說,那些天中,“大家彷徨無策,只好等待事態發展。”
恰在此時,七七事變爆發,接著“八一三”抗戰開始,中日全面開戰,彼此已成敵國,無須再有任何顧忌。毛森說:“這時,我們重負頓釋,把這批尸體,草草埋了;對鄭沅也不再追究。”
這一番突然的變故,使鄭沅不但無罪,反而有功。據毛森回憶,鄭出獄后,曾“得意洋洋”地說:“我把這批侵華的先鋒干掉,所以福州、廈門,很遲才淪陷。而且大家都不敢做漢奸,沒有人幫助日本鬼子組織維持會。”
連勾結日本人的海盜死了,都可能造成重大的后果,更別說是直接沖進日租界的日本商行,和日本人發生槍戰了。
我在這里解釋這些,并不是長別人的志氣,滅自家的威風,實在是當時大背景就是如此,國力孱弱,不敢給日本人輕啟戰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