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自己的聲音,秦歌心底漸漸浮起陰霾,他的聲音已經沙啞得不像樣子了。
怕不是真的傷口感染然后引發重感冒了吧?
在大宋重感冒,遇不到良醫,可就是必死的絕癥啊!
惡來皺了皺眉,問道:“現在去哪兒?繼續去文府?還是去醫館?”
聞言,秦歌沉默了。
去醫館嗎?
去醫館只是暴露自己的位置,暴露了位置,以龍二郎益州地下世界老大的身份,想要弄死他的手段會很多。
繼續去文府嗎?
或者去衙門狀告有人要殺他?
不好意思,在這種關鍵時刻,權威和法律只能是旁觀者。
權威和法律需要證據,而證據弄出來的話,就會發現惡來是真的殺了人,而人家,頂多就刺了秦歌一下。
最后的判決結果,將是惡來被發配邊疆,而張振全則只是過失,最多罰款。
這樣一來,秦歌會失去保鏢,對方卻不痛不癢。
講求證據的法律在自衛這種情況上,就是這么操蛋。
它是文明的體現,卻也滋生了野蠻。
它以證據為法律執行的根據,于是,證據就成了最好的做手段的地方。
于是奉公守法的人,只能無奈的妥協退讓,小人卻能以法律為武器肆無忌憚。
不只是后世有賊被主人家追得跳河被淹死之后,主人家反而要負擔法律責任的例子。
在大宋的時候,遠的不說,大家都熟悉的楊志被逼得當街殺了一個混混之后,就只能落草梁山的這個例子,也并不全是施耐庵杜撰出來的。
甚至于,更遠的來說,在秦末的時候,韓信早年之所以選擇受胯下之辱也是如此。
爛人不懼法律的懲罰,反正他已經爛透了,但積極進取的人卻被法律和法律保護的爛人限制著不得不一再退讓妥協,就如同胸懷大志的韓信,被逼著承受了男人最不能承受的恥辱。
而這個問題,從始皇帝陛下開始推崇法家以來,綿延到了二十一世紀,是個整整兩千多年都沒能解決的問題……
秦歌不覺得自己有能力把這個問題給糾正過來。
除非當今官家親自跳出來乾綱獨斷,否則這個案件,便是包龍圖上手,也要扯皮幾年才會有論斷,而且最終的論斷,大概率對秦歌不利。
干干凈凈的活,堂堂正正的行。
似乎是個白日夢?
就像當日在烏同小巷,二郎笑著說的那句‘我曾經也想干干凈凈的活’。
秦歌摸著火辣辣的胸口,心底一時間感概萬千。
良久的沉默之后,秦歌突然開口道:“大概是要先有個不曾干干凈凈、堂堂正正的人去扭轉一些東西,后來的人才有資格干干凈凈的活,堂堂正正的行吧?”
“?”惡來滿頭霧水。
秦歌繼續開口:“可惜的是,沒有前人給我留下一個干干凈凈堂堂正正的環境!”
“如果在這前行的道路上,注定無法干干凈凈堂堂正正的話,我秦歌寧愿以身入惡,以惡戮惡,做最不干凈的那個人,給后人一個可以干干凈凈堂堂正正的環境!”
惡來連忙走了過來,粗糙的大手按上了秦歌的額頭。
溫度正常。
惡來更加疑惑起來。
秦歌笑著撇開惡來的手,陡然站了起來:“只是,秦歌,你必須記住!就算臟了雙手,也不能臟了自己的心!”
“惡來,我們回去!”
“回去?回哪兒?”惡來完全懵了。
“回家!”秦歌開口道。
大宋的莊子,跟大唐的鄉里一般,對外會成一體,頗有大唐時黃泉不下鄉里的風格,所以,秦歌料定龍二郎不敢派人去辛家莊!
再者,如今既然已經做出了決定,既然不再堅持那可笑的干干凈凈和堂堂正正,那么,還有什么好顧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