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時此刻,立功什么的,已經被華部落的所有人拋之腦后。
他們只知道,邵成了天巫。
天巫配巫的弟子,配未來的部落祖巫,天經地義,沒有比這更合適的了。
而且,大家都開始覺得夏是真的不瞎,不止不瞎,還特有眼光,于是,家家戶戶都開始教育自己家的女娃,要多學學夏,找個準天巫的勇士做男人,就算找不到準天巫,好歹也要找個很有潛力的。
部落女娃在阿爸阿媽的嘮叨之下痛苦的同時,秦歌也痛苦起來了。
不過,他卻是痛并快樂著。
怎么還買一送一送了個媳婦呢?
他有點頭疼。
怪不得在先遣隊中,夏最是關心他,而且,那天夏看他的眼神也怪怪的。
還好此時已經是父系社會了,既不是前一個世代的雜婚群婚,也不是母系社會的一妻多夫,更不是后一個世代的一夫多妻制,而是有了一絲一夫一妻的雛形。
苦笑著,在一旁部落人的幫助下,按照巫的要求穿戴好正式的衣服——頭頂三根赤紅色鳥毛,胸掛半米長的獸牙,身披純黑色還散發著濃烈腥味兒的獸皮。
然后,出門,在十個太陽的照耀下,朝著位于人頭山山頂的火塘走去。
谷地之間,包括上山的道路之間,部落人按照巫和首領的要求,人人盛裝,筆直的站立在道路兩側,一直延伸到了人頭山山頂的火塘外圍。
見到秦歌出來,部落人臉上洋溢著單純的激動,手舞足蹈的跳著怪異的舞蹈。
即便是名義上被搶了媳婦的塔和令,臉上也是同樣單純的激動,也一樣在手舞足蹈的跳著!
部落高于一切!
而眼前這位……是天巫!
天巫的誕生,他們雖然沒見過,卻也知道,天巫是跟部落繁榮與否息息相關的!
也就是說,天巫,基本上等同于部落!
想象著部落未來的繁榮,再回想西方風部落咄咄逼人的態度,華部落之人一個接一個,扯開嗓子,豪邁的吼叫起來。
隨著他們的吼叫聲,右側山脈山頂,有紅色的火焰噴濺升降。
夏從左側走來,她也是跟秦歌一般的打扮,只不過,她頭頂的是金色的翎羽,而秦歌是紅色的翎羽。
夏淺淺的笑著,臉色有些泛紅,清澈而認真的眼眸,有些羞澀,帶著些破罐子破摔般的勇氣,她猛地朝著秦歌伸手。
堅定而又認真的開口。
“邵,抓住我,我帶你上去!”
秦歌尷尬一笑,好在他在27世紀,是部隊出身,沒什么自由戀愛的念頭,對于這白撿的媳婦并不抗拒。
再者,夏,很美,至少,夏很符合秦歌的審美觀,秦歌也還蠻喜歡夏的那種野性和英氣。
另外,如果非要從現實來考慮,夏是巫的弟子,是未來的部落祖巫,跟這樣一個女孩兒成婚,有助于他掌控整個部落!
伸手,輕輕抓住夏的手。
柔軟與冰涼,還有汗漬。
她很緊張,她的手,也不像他以為的那樣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