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主導著共意識,迅速將共意識下他能掌控的一千二百平米的地火,與風部落所在位置的地火進行了置換。
只需要以這一千二百平方米范圍的地火焚燒過去,足以輕松燒死風部落兩千人,甚至更多。
一擊死兩千人,風部落必會心生忌憚,不敢追逐。
這樣一來,就可以保住族長大人和三位長老,以及那殘存的二十幾名高級符文戰士。
盡管,這樣做,很有可能在之后徹底葬送華部落。
畢竟,當時族巫召喚了地火之后,可是臉色一下子就白了。
這證明召喚地火的消耗很大。
換言之,就是秦歌也不確定還能不能進行第二次召喚地火。
按理說,在這種不確定的情況下,以秦歌‘不賭’的性格來說,不說徹底不管族長大人等人,他也應該留下后手,至少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地火分成兩次或者多次使用。
但他覺得,這地火就跟二戰末尾的原子彈一樣,美國人只對東瀛扔了兩顆,東瀛便怕了,不敢賭美國還有沒有第三顆原子彈,所以,他們無條件投降了。
同樣的道理,一千二百平方米火焰燒過去,就是如同二戰時期原子彈那樣的威脅,風部落也會像東瀛一樣,不敢賭華部落能不能再燒一次。
但如果分批次使用的話,就成了二戰的大炮和軍隊,盡管華夏華和戰斗民族大軍壓了過去,東瀛依然毫不畏懼,依然據不投降。
這是因為,大炮和軍隊的威脅,比原子彈低了幾個檔次,盡管東瀛知道你還有炮彈,盡管還有威脅,但這威脅,已經不是能讓對方忌憚的了。
沒有打疼對方,威脅檔次不夠,對方,就敢繼續反撲!
同理,秦歌此刻面對的風部落,也是如此。
所以,怎么選,已經很明白了!
戰場廝殺,從來就不像想象的那樣恢宏壯麗、那樣的滿是英雄的英勇、滿是壯烈的犧牲。
真正的戰場,從來都是地獄!
是一個你連你自己是怎么死的都未必能搞明白的無間地獄!
都(du)手中握著石斧,鮮血早已染透了他的全身,這讓他看起來就像個血人一樣。
抬眼掃過身邊一個個染血的族人,都能感覺出來,戰斗到這個時候,剩下的族人,分明比才打起來的時候強了太多。
這種變強,不是指經過方才那白色光點之后的增強,而是一種戰斗技巧方面上的增強。
是對戰爭的適應!
這似乎就證明了,只有經歷過戰爭、并且一直不曾懈怠過戰爭的部落人,才更容易適應戰爭,才能在威脅到來的時候,更好的守護部落。
所以,他在想一個問題,一個很深奧的問題——從先祖五代族巫開始,華部落一直以來奉行了整整一千年的避戰遷居,是不是從頭到尾就是錯的?!
盡管在他的認知中,懷疑先祖,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
但此時此刻,都就是忍不住去懷疑,懷疑華部落從五代族巫的時候,就全都做錯了,從頭到尾徹徹底底的錯了!!
以前他偶爾也會這樣懷疑。
但以前的他一直覺得先祖們是絕對正確的,先祖們肯定也了解這些,之所以不做改變、繼續奉行避戰遷居是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的。
可直到此時,他都找不到不得不避戰遷居的原因,反而是找到了必須正視、正面面對戰爭的理由!
想想看,若不是一千年前就開始奉行避戰遷居,此時的華部落豈會對戰爭一無所知,豈會在面對戰爭的時候,只知道避戰遷居呢?!
這是從第五代族巫以來,華部落一直在犯的錯!
先祖們,真的做錯了!
都在思考完這個深奧的問題之后,得出了一個結論——要想讓部落生存下去、延續下去,就應該走主戰的路子。
一直隱忍退避的話,只會讓部落越來越弱,越來越不敢戰!
就像如今的華部落一樣,三千人抵抗一萬人,在有更鋒利更堅硬的石斧、以及薪火對敵人壓制的情況下,只大半天就近乎滅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