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想吃混元路的夜市。”
上了車,周慶問鄭夢蘅想吃什么,鄭夢蘅立即扔出一句。
混元路的夜市?
以前,鄭如龍和劉亞茹經常在外演出,只有周慶和鄭夢蘅在家。
混元路呢,距離鄭家住的地方很近,于是,鄭夢蘅經常鼓著周慶帶她去那里吃晚飯。
有時候,周慶都做好飯了,鄭夢蘅說要吃混元路的李大姐餛飩,周慶也只得依她。
只不過,每一次都是鄭夢蘅吃,周慶在一旁看著。
回到家呢,周慶再把自己做的飯,一個人吃光。
半個小時后,周慶驅車來到混元路夜市。
畢竟,不能再像十幾年前那樣,兩人就坐在路邊的小凳子上,露天吃飯。
周慶選擇了一家名叫楚湘園的燒烤,也是混元路夜市最大的一家飯店,燒烤的味道是最好吃的,也是價格最貴的。
因為沒有預定,房間已經訂滿了,周慶三人就隨便找了一個小方桌坐下來。
看著鄭夢蘅吃得津津有味,周慶心里開心之極,這個時候周慶才發現,這個干妹妹在他的心里,占了很重要的位置。
只是,周慶對鄭夢蘅,一直是把她當妹妹看的,似乎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親情。
吃到一半的時候,一個驚喜的聲音在旁邊響起:“夢蘅?”
三人轉過頭看過去,卻是一個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身高一米七八左右,不胖不瘦,相貌也屬于中上。
“譚平?”周慶和鄭夢蘅也認出了這個男人,是以前鄭家小區的鄰居之一。
譚平立即就笑著走過來,坐在另外一張凳子上:“若非是想看到這個野小子,小蘅,我還真是不敢認你呢。”
野小子,這是周慶的綽號。
鄭家所住的小區,都知道周慶是鄭如龍夫婦從孤兒院收養過來的。
于是啊,小區的那些孩子們,有同情周慶的,也有像譚平這樣看不起周慶,給他起了個綽號,叫野孩子。
周慶自卑,并沒有任何反應。
但鄭夢蘅就不一樣了,因為周慶的這個綽號,沒少跟小區里的孩子吵架。
譚平一開口就是“野孩子”,鄭夢蘅雖然十年沒聽到過,卻仍是心中一陣怒火:“譚平,你要是再胡亂喊我哥,小心我跟你翻臉。”
這句話,小時候,鄭夢蘅沒少說,可沒有一個孩子在乎,該怎么喊還是怎么喊。
現在,成年人了,譚平當然不能跟小時候一樣,立即就笑呵呵說道:“習慣了,一時沒改過來口。”
“周慶,聽說你入贅林家,混得不怎么樣,連工作都沒有。”
先抖抖周慶的傷疤,譚平一臉嘚瑟道:“都是老鄰居,也是兒時的玩伴,你怎么不找我啊。”
“如果你開口求我,我肯定能在公司幫你找一個保潔的工作,雖然收入少點,但也不至于讓林家罵你一分錢都掙不到啊。”
“噢,估計你可能不知道,我現在是振洪制藥廠的副廠長,年薪兩百萬。”
“我老板蕭振洪蕭總,那我當親兄弟,對我是言聽計從,所以啊,周慶只要你開口求我,我肯定能幫你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