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遠追出去,在一條小巷的轉角,與小偷交手幾回合,搶回了一個紅色的錢夾。
他拿著錢夾離開,還聽到小偷低聲地罵:“呸…不要面,人模狗樣,黑吃黑。”
林志遠又追到了還在慢悠悠地邊看街道,邊百無聊賴的走三步停二步的女仔。
他跑到她面前,拉著她的手臂,遞上錢夾,“吶,你的錢夾。
剛被個小偷偷了,我幫你追回來的。
你打開看看,少東西沒有。”
美麗而又安靜的女仔,被嚇了一跳的女仔,聽完了他的話,忽然,微微一笑,如花綻放。
“謝謝你!”
她拿回錢夾,看了二眼外觀,又打開看看里面,然后,誠摯地道謝:“是我的錢夾。再次謝謝你。”
從那以后,他經常去那條街偶遇她。
當他們第十次又偶遇時,她問:“你喜歡我嗎?”
他點頭,“是。第一次見你,我就喜歡你了。”
她沉思了幾秒,點頭,道:“我知道了。那么,我們拍拖吧!
我叫林清音。你叫什么名字?”
他的心在那一刻,像被風鼓滿的帆,“我叫林志遠。志存高遠的意思。不過,我以前,沒有大志。
你的是,山水有清音的意思嗎?”
她點頭,笑著,很淡,轉瞬即失,“是的。山水有清音。”
他很想抱著她高興地大笑,但是,內斂的他沒有敢那么做。
最后,他笑著拉著她走進他們常常走進去吃點東西的小店。
“阿婆,九個魚蛋,二碗面。”
“好。靚仔靚女…你們坐。
你們拍拖好久了吧!幾時結婚呀?”
他笑著看她,她有一絲嬌羞,低垂著眉眼。
“快了。阿婆。結婚的時候告訴你。”
“好好好。你們都是好。”
阿婆拍拍林志遠的手,看著他,又看看林清音,“你要好好愛惜女仔。她是個好女仔。”
三個月后,他和她一起回去見她的家人,并告知,他們要結婚。
岳父母雖然反對,但并不劇烈。
婚后的生活幸福,很快樂。
林清音是個很有美感,很會布置家,很有耐性,很安靜的妻子。
她將家務打理的井井有條,生活調理得詩意別致。
他們的話都不多,有什么都寫在日記本里,給對方看。
交換彼此的讀書筆記,生活感悟…
時間慢慢地過去,林志遠一日比一日,更愛妻子。
他喜歡讀她的文字,也喜歡讀她的心靈。
他們是彼此的愛人,對方的知己,靈魂的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