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陽如今還掛著戶部郎中的職位。而且在文壇上有著極大的名聲。報社中的編輯基本都是尊稱他為“老大人”。
李夢陽回到自己的主編房間中,長隨送來一壺剛沏好的龍井茶,坐下來品讀張昭的“雄文”:《論大明生員的權力和責任》。
“近日來,聽聞京中、江南對我要求懲罰揚州、金陵的士子有很多異議,進而產生很多奇奇怪怪的論調。我于是寫下這篇文章,給大家說一說我的理由,以及揭示反對者們的荒謬。”
“首先,在談論大明生員有哪些權利和責任之前,我們先來說一說事情的起因。
揚州士子和金陵士子所犯的兩種不同的罪狀。揚州士子于茂等人拿著販賣私鹽鹽商的銀子,準備組織揚州府學、縣學的生員沖擊鹽運司衙門。
生員不是不可以向主政者表達觀點。但是有兩個錯誤。第一,拿私鹽販子的銀子。我不知道士林中為這樣的人辯論,究竟是何種心態、理由。
這符合圣人的教誨嗎?
第二,他們準備沖擊我當時所在,且關押人犯的鹽運司衙門。我想要強調的是,他們“犯罪未遂”,而不是“不準備犯罪”。
我怎么判斷出來的?其一,他們串聯的時候,錦衣衛全程盯著這些“學霸”,當地縉紳們在士林中的代言人。其二,鹽商們招供的證詞,他們自己的證詞。
聽其言,觀其行,我想是不難得出結論的。
至于說,陰謀論者們,他們看任何事情都是帶著陰謀的。而這世間的萬物終究大多數是在陽光下。太陽底下有什么新鮮事?真的假不了。
這些揚州為首的士子難道不應該懲處嗎?
金陵士子分別包括金陵國子監監生、府學、縣學學生,還包括金陵各大報紙聯絡的一批經常為他們撰稿的讀書人。
這些人沖擊、打砸真理報社。損害金陵真理報社的財物,高達七八萬元。
我額外說明一點,一臺印刷機售價是一萬元。
他們的罪名是損害私人財物。顯然,比揚州被抓捕的士子懲罰要輕。這些人難道不應該賠償損失?帶頭沖擊真理報社的士子,難道不應該受到懲罰?
如果不懲罰領頭者,是不是意味著只要以后在大明境內,只要有任何不符合某些人利益的政策,都可以通過組織士子打砸來解決?這種事是否應該允許成為一種常規的政治斗爭手段?
揚州和金陵兩地士子的懲罰,不應當混為一談。意圖混為一談者,有著很明顯的別有用心的想法。”
李夢陽輕輕的吸一口茶。當真是小白文啊,是個人都看懂,但邏輯性確實非常的強,層層遞進。
讀完之后有一種豁然明朗的感覺。
只要讀完此文,中立態度的讀書人立即就會有傾向性。
“咚咚…”
敲門聲響。
“進來。”
李夢陽見進來的是余籍,估摸著是問頭版的事,將手里已經看完的第一頁文稿遞給他,“文昌兄,你先看看。”
…
…
在李夢陽看張昭的文章時,新近崛起的報社,由江南縉紳集團財力支撐的明理報總編汪允賢也在讀。
明理報雖然是江南縉紳集團支持的,且發行量在南直隸等地區占著第一的份額。
但是,報社的總部卻不得不設在大明京師,想要獲取輿論的話語權必須要在大明政治中心立起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