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興奮一陣后,忽的想到一個問題,問道:“李軒,我們要怎么才能把它弄回去!”他們要是拿著一箱黃金走正常渠道,顯然行不通!
說不清黃金珠寶的來歷,就會被扣押!要是說出來,大概率會被沒收,說不定還會治他們一個‘走私’罪!
他這話一說,李軒和吳經的興奮勁也‘冷卻’下來,尋道寶藏是一回事,要把它安全的帶回去又是另一回事。
吳經想了想,沒有想到什么好的辦法,苦笑道:“我們高興的太早!這玩意或許只能看看,還得把它放回原處!李軒,你有什么辦法嗎?”
李軒沉思一會,忽的,腦海中靈光一閃,他想到了一個辦法,“有了!”
“什么?”吳經和余光都用期待的眼神望著他,畢竟這種好東西,要是只能看看不能帶走,他們實在太不甘心。
李軒笑著說道:“你們想想,這些金銀珠寶要是是在公海中發現的會怎么樣?”
不待他們回答,他繼續說道:“國際海洋法中,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是就在公海上的東西,誰撈著,就屬于誰,只要不是有很明顯的國家標志,那就不會有麻煩。”
“可是,這里屬于F國的領土啊!”余光沒聽懂李軒的意思。
“你笨啊!這里是有F過的領土,那我們就不能把黃金扔到公海中去,然后在進行捕撈!”李軒說道。
“對啊!這是個好辦法!到時,可以開著游艇出海游玩,在途中無意發現了這些黃金。”余光興奮的說道。
“這事先不急,要慢慢籌劃!還有,不能說出去,不然這些東西就到不了我們手中。”頓了頓,李軒繼續說道:“還有一件事,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這次的黃金是我們共同發現的,我們就平分如何?”
“李軒,這是你先發現的,你要占大頭!還有,這是要告訴何老師他們嗎?”余光說道。
吳經在一旁沒有說話,點頭贊同余光的說法。
李軒想了想,說道:“我說說我的想法,你們看看如何?”怔了怔,他繼續說道:“這事知道的人不能太多,我們只告訴何老師和黃老師。當然,其他人也是‘見者有份’,我們三人一人分兩成半,剩下的兩成半全部分給他們。
節目組的工人員,讓黃老師給他們一個大紅包,張移山、楊梓等人也找機會給他們一個大紅包。你們看這樣如何?”
“李軒,我只要兩成,其他的就按你說的辦!”余光堅定的說道。
吳經也在旁邊說道,:“第一個是李軒先發現,余光再去看才被引起重視!第二個箱子也是李軒發現的,我只是在中間挖了挖土,所有我只要一成,剩下的一成給李軒,半成給余光。”
見他們要開口反對,他繼續說道:“都別說,不然我一點都不要。”吳經的性格,頗為正氣,不遠白占便宜。
李軒和余光見狀,也不好再說什么。“經哥,你給的辦成全部給李軒,我只要2成。”余光也不愿多占便宜,這些金銀珠寶雖然很值錢,但他們自己也有錢,不會太過‘眼熱’。
這樣一來,李軒就獨占了四成半,他有心想要分一些出去,但余光和吳經死活不要,如此他只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