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楓,因為你已經是龍組的外圍成員,有一定的執法和現場處置權,所以你殺死張全的行為,被定性為必要的現場處置。”
別小看青龍話中的內容,他是在法律層面上,解決了李云楓的后顧之憂!
要知道,在很多網文小說,以及其他影視娛樂作品中,主角殺人似乎不需要支付任何代價,但現實中根本不是如此!
警察開槍擊斃罪犯,那叫執法,平民開槍擊斃罪犯,對不起,那叫殺人,也要吃官司!
什么?
不公平?
警察是國家的執法機關,平民是嗎?
扯遠了,打住,說回后續。
過了十多分鐘,善后人員到了,他們清理了現場,拖走了張全的尸體,到此由張全引起的連環搶劫殺人案,才算真正結束。
那么接下來就是論功行賞,以及對外公布的口徑了。
青龍讓李云楓坐上了他的警車,一邊開車,一邊向李云楓問道:“李云楓,解決張全,你立首功,所以你想要什么?”
“不需要!”
李云楓斬釘截鐵地說道:“我什么都不需要。”
顯然,李云楓對青龍的做法有些反感,畢竟如果青龍一開始就讓李云楓擊斃張全,那么李云楓也不會如此。
像青龍那種一聲不吭,全把你完全揉捏在股掌之中的手段,只會讓李云楓想起混球主神。
“論功行賞是規則。”
青龍看了一眼副駕駛座上的李云楓,隨后說道:“我還是給你準備一張持槍證吧,話說,你那把槍,還有你的戰甲哪兒來的?比我見過的所有先進裝備都厲害。”
李云楓沒有回答,只是平靜地看向窗外,青龍懂了,那些裝備都來自主神空間,所以李云楓不能開口。
接著青龍又問道:“關于新聞,你想怎么說,要提你的名字嗎?”
李云楓張口就是:
“不要!”
青龍點了點頭:“明白了,不過你的功勞絕不會埋沒,必須讓一部分人知道,比如你的妻子,她有權知道這些。”
李云楓沒有說話,算是默許了。
晚上九點,李云楓終于走進了自己的家門:
“我回來了。”
沈如玉和大玉兒一起迎了上去:
“歡迎回來。”
“之前,青龍警官打電話過來說,是你干掉了張全!”
“嗯,是我。”
李云楓點了點頭,走進大廳,用電視遙控器,打開電視看新聞,果然新聞里正在報道張全的案件。
“具最新消息,逍遙法外的連環殺人搶劫犯,于今天早些時候被警方擊斃……”
果然,根據李云楓的要求,他的名字沒有出現在新聞中,張全的死解釋為被警方擊斃,也算是比較合適的說辭了。
知道真相的沈如玉和大玉兒,便走到了李云楓的身邊,她們清楚,李云楓第一次殺人,哪怕是殺罪犯,心里也一定很不好受。
因為那是殺死同類的負罪感,是每一位善良的人,都難以跨越的坎,沒處理好的話,甚至會造成一生的陰影!
所以,善良的妻子想要安慰自己的丈夫,讓他盡早走出陰霾。
可是,無論是沈如玉還是大玉兒,都發現,李云楓除了情緒有些低落之外,居然沒有任何負罪反應!
云楓,你這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