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森以為約翰遜的全部兵力都在這里,所以就開始安心的安營扎寨,準備迎接南軍部隊的襲擊。
最后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約翰遜已經溜之大吉,率領自己的大股部隊抵達馬納薩斯了。
而就在南方軍調兵遣將,為即將到來的戰斗嚴陣以待的時候。北方軍的情況則全然相反。
聯邦部隊指揮官麥克道沃率兵從阿靈頓出發后,因為天氣炎熱,路上塵土飛揚,并且因為沒有經過長時間的訓練,部隊缺乏秩序和紀律性,行軍速度極為緩慢。
沿途每逢遇到小溪,大家就停下來洗臉,還有人擅自離開部隊,采摘路邊的水果。在局外人看來,這群穿著紅紅綠綠的士兵,更像是一支參加夏令營的童子軍,而不是一支前去參加戰斗的聯邦正規軍。
這些士兵大多數人確實都是剛入伍不久的新兵,沒有經過訓練的他們身體素質也很差,動不動就疲憊不堪。
導致了他們整整花了4天的時間,才走完45公里的路程,到了布爾溪之前的最后一個小鎮圣特威爾。
并且隨行的還有大批圍觀群眾,前來觀戰的有議員、商人和百姓還有記者,他們坐著馬車,帶著食物和香檳,興高采烈地排了好幾里。此時人們普遍認為這是唯一的觀戰機會,如果錯過了,戰爭就要在此地結束了。
這些戰略層面的情況暫時還影響不到維克多,畢竟他一個基層軍官上了戰場只需要負責殺就好了,而這剛好是他最擅長的事情。
不過他還是為他之前在宴會上的吃貨行為付出了代價,某個高層軍官覺得他吃東西的樣子就像是一個鄉下來的民兵。
結果維克多和他的部下們就被調配去協助來紐約州布魯克林市的布魯克林第十四民兵團。
命令的原文是:民兵就該和民兵呆在一起!
而這群來自布魯克林的民兵們也的確同樣是聯邦軍中一道獨特的風景:當時統一標準的聯邦軍士兵裝束是普魯士藍的平頂帽(或哈迪帽)和羊毛緊身夾克(或普魯士藍長禮服),褲子是天藍色(或普魯士藍)全羊毛長褲。(原來美帝才是最初的德棍啊。)
不管是南方軍和北方軍基本上都是這樣,以藍灰色軍裝為主,雖然有細微區別,但的確是當時的主要格調。
而我們的布魯克林第十四民兵團呢,他們頭戴猩紅色平頂帽,帽子的頂部覆蓋著暗海軍藍,帽子的正前方有“14”的帽徽,帽頂是各個連的字母。
上半身的穿著與其他部隊的聯邦軍無二,是普魯士藍緊身夾克或普魯士藍長禮服。
但是下半身卻是純羊毛的猩紅色長褲(或男式馬褲)與白色褲帶綁腿。他們的紅色大長腿成了聯邦軍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而布魯克林第十四團的成員也具有不同的背景,有的是城里的工人、職員和商人,有的是山里的農夫、獵人和礦工。
甚至還有個別人生在南方,還有外國人。可以說,第十四團的成員,幾乎囊括了當時美國各行各業的人群,唯一沒有的,就是職業軍人。
維克多和他的加強連的到來,則彌補了這唯一的美中不足,現在他們也有職業軍人了。雖然這些職業軍人的長官是個業余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