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沿著小土路繼續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尸骨,有的尸骨已經被不知名的野獸啃食的殘缺不全,有的早已經化作累累白骨,一路尋來,此番景象,簡直就是人間煉獄。
寧做盛世狗,不做亂世人。此話一點兒也不摻假。
沈默搖搖頭收起有些泛濫的感慨,又向前行數百米,終于看到了任務簡介中的郭北縣,這里與其說是一座縣城,卻是連現實世界的一個小村都比不上,只相當于一處趕集的集會。
再看集會中來往嘈雜的古人,他們生逢亂世,人人帶匪氣,處處皆惡行,百姓民不聊生,惡匪兇徒四處作惡卻無人獎罰分明,所有放眼望去,整個集會人人帶刀持槍,個個兇光襲面,一副魑魅魍魎行人間的可悲場景。
沈默還未踏入集會,他的衣著氣質便被不少帶有歹意地眼眸鎖定,更有甚者直接抄起手中槍劍,徑直地向他圍了上來。
呼!九名匪人將沈默圍在中央,領頭的匪人對手下使個眼色,便有人喝道,“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命財!公子,你要錢還是要命!”
沈默冷笑一聲,從古至今,這打劫的套路當真是一點兒也沒變,而他這輩子最討厭打劫的人,一點兒也沒有技術含量,全憑一膀子力氣與人多勢眾,根本談不上江湖悍匪,只是一些市井流氓層次的小角色。
沈默好奇的問道,“這里這么多人,你們為什么偏偏要劫我。”
確實,來往郭北縣的陌生人很多,但這些匪人為何如此針對自己呢?難道還是因為他臉黑,自帶仇恨光環?
“嘿嘿!公子,你穿得起如此華貴的衣物,又是獨自一人,我們不劫你,還會有其他人劫你,別廢話,把身上值錢的東西都給我們交出來,包括這身衣服,賣到布衣店也能換頓酒錢。”
沈默恍然,原來不是自己臉黑,而是這身行頭與高貴的氣質惹的禍,氣質這種東西太耀眼,他改不了,衣著方面倒是能改變一下風格。
他無視身邊的匪人,四下張望,很快就發現他們口中提到的布衣店,也瞧見不少古人的衣物。
但是問題來了,沈默他沒有錢,這個年代用的可是真金白銀與銅幣,現代人除了大金鏈子小手表的燒烤大哥,誰沒事干掛幾斤重的金鏈子出門,不嫌壓脖子么。
等等,沈默微微一思索,他身上還真有金幣,之前在上通天村撿到的煞幣還在身上,雖然只有一枚,但確實能夠當作貨幣去流通,可他不愿意花掉煞幣,因為這枚煞幣很有紀念意義,花掉豈不可惜。
沈默將目光落在四周的匪人身上,瞧一瞧他們腰間掛著的錢袋子,臉上的表情逐漸開始變態。
有的人說,環境改變人;有的人說,人改變環境。沈默不整那些虛的,他現在缺錢,而匪人們有錢,那他們的錢就是沈默的。這句話一點兒毛病都沒有。
“別動!打劫!把你們身上的錢都交出來!”沈默學著匪人的腔調,入鄉隨俗,厲聲喝道。
匪人們被這一嗓子喝的愣神,隨即互相瞧瞧,狂笑不止。
“大哥,你看這小子被我們嚇的失去理智,居然反過來要打劫我們?他····”
小弟的話還沒有說完,站在原地的沈默便動了。正所謂,能動手就盡量不要吵吵,沈默深得其中精妙。
嗡!沈默沒有抽出自己將近兩米的魔影戰斧,因為他怕弄臟了自己的神器,僅僅依靠拳腳襲上那名小弟。
沖拳!噗呲!沙包大的拳頭在小弟的眼眸中無限放大,直至落在他的臉上,將他一擊擊暈,生死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