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要有電視上講的生死殺劫而不自知。
明明死神已經在頭上而不自知。
確還在這高談闊論,還有比這更有意思的么?
吳明已經決定,今晚要不直接殺死兩個黃毛,那么對死人生氣毫無意義。
要不被兩個黃毛反殺,那自己都要死了,生氣就更沒意義了。
吳明一路跟回了自己的小區,慢慢的跟到那個黃毛乙住的地方的樓棟。看的他們進了無人的電梯。
電梯數字慢慢上升,最后最終停到5。
“5樓么?”因為一樓一戶,所以也不用擔心找錯人。
那么下一步,就是工具了。自己十二歲,對面二十多歲。還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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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腳趾頭想想就知道打不過。
所以,吳明很快想到了水果刀。輕便,鋒利,一刀就能致死。
那么就是怎么防止自己不被快速抓到了。
吳明一開始就不會認為自己不留下破綻,他畢竟第一次做這種事。
何況吳明有時候也看法制頻道,知道警察的能力。知道自己肯定會留下線索。
所以關鍵不是不留破綻,是怎么少留點破綻和多留點迷惑用的破綻。
所以只要不被快速抓到就行了,今晚,干完。如果不死,直接去客運總站,找量黑車,直接出省。
吳明想了想,比較基本的就肯定不能有指紋,這是最最基本的。
還有腳印。留下腳印吳明知道警察能根據腳印判斷身高體重性別甚至年齡
但這個不可能,至少對吳明來說不可能。
所以,吳明走出小區外,來來回回跑了六家超時小賣部和五金店。
買了一雙大人的鞋。一件大人的衣服。一個拐杖。一雙手套,一個口罩,一個帽子,一卷線,一個卡腰雙肩背包,一共重二十斤的啞鈴,一卷衛生紙,幾塊小鐵塊,六把水果刀。
吳明買的時候保證自己除了手套,其他沒碰過這些東西。
選的時候用手套,結賬完讓售貨員裝進袋子里。
雖然有的售貨員覺得奇怪,但還是那句話,誰會對一個只有12歲的孩子起大量疑心呢?
出了外面,進了小區,吳明先把黃毛樓層按到一樓,再在黃毛樓底下找到一個樹林。
帶上手套,先脫了鞋,藏好,穿上大人衣服,接的往大鞋前面塞了幾個個鐵塊做平衡用,
然后塞滿了衛生紙,穿了上去,背上背包,包里有二十斤重的啞鈴,走了兩步。
很不舒服,差點摔倒,背包有點沉。但吳明卻不知不覺又露出一絲笑容。
吳明脫下了鞋,又調整了一下鞋子衛生紙和鐵塊位置,繼續走,然后仔細觀察土里的腳印。保證看起來像大人的腳印。
自認為看不出什么破綻以后,來來回回走了幾步適應后。拿上六把水果刀,刀鞘去了。放包里,刀手里拿一把。
然后用刀在衣服上輕輕劃了一道保證隨時能撕壞。
剩下五把用線穿五個圈。掛脖子上,保證刀一拽就掉。
包里帶上衣服,拿上拐杖。
吳明想了想。決定現在就上去。自己只有一次出手機會,出手一次不管結果怎么樣都得跑。
所以萬一一會黃毛甲喝完酒走了呢?或者兩人想去唱個歌都走了呢。當然可能現在就走了,那吳明只能說他們命硬。
吳明看附近沒有人,便帶的拐杖掛的刀出來了,走一步往拐杖地上戳一下。
腳印吳明覺得再完美也是自己覺得的。肯定有哪不知道的破綻,所以吳明決定偽裝成一個腳不好的人。
那么警察看到腳印要么覺得犯罪者是個腳不好的人。要么覺得這一切是個十二歲的小孩偽裝。
吳明腦中最后過了一遍自己的計劃。
殺完人,速度把身上衣服撕了,放包里,露出里面本來的衣服,然后帶上帽子,掩飾住頭頂上的血,然后下樓,換鞋回家,換衣服和鞋,洗頭,接的把衣服,鞋,包燒了,啞鈴放家里。假裝自己家的。刀利用杠桿原理掰斷,小部分扔進下水道,剩下的自己在不同隱蔽地方扔了。然后跑路。
雖然肯定有吳明不知道破綻,但吳明覺得自己不能做到最好,只能做到最完美。
至于姥姥身體,吳明決定不管了,反正已經報仇了,那么姥姥也能走好了吧。
所以最危險的路段就是下樓時候不能有人,畢竟身上血味估計會很重。但一棟樓就六戶人,再減去黃毛家,真能碰到了吳明也沒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