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墨菲。”墨菲站在報名點,就穿了一個大褲頭兒準備接受體檢,身體之中保存了一些血液,準備抽血用的,其它檢查他都可以用機械身軀模擬心跳等等,身體異常的健康。
“不錯,小伙子到了新兵營好好的訓練。”在最后領取證明,接著幾天是休息,然后集合一批送往新兵營,負責最后發放證明的是一位中尉。
“長官,我可以去107步兵團嗎?”墨菲問道。
“嘿,新兵,這里是軍隊,可不是讓你挑挑揀揀的地方,而且107步兵團早就組建了,現在訓練了一半兒,你去怎么可能跟的上。”中尉說道。
“抱歉,我的朋友在那里,我只是希望自己戰死的時候有人知道,每年愿意來我的墓前送山一束花。”墨菲顯得有些窘迫的解釋了一下,這是他想到的唯一辦法。
中尉詫異的看了一眼墨菲,隨后拿著他的檔案翻開看了看,沒有親屬關系,“新兵,你去了哪里未必可以跟上他們的進度。”
“長官,我住在山里,是個獵人,我的身體和槍法都很棒的。”墨菲急忙說道。
中尉又看了一眼檔案,隨后起身走進了身后的辦公室,不一會兒招手讓墨菲進去,墨菲進入之后看到了一位上校,他應該是紐約征兵的負責人。
“新兵,你確定你可以跟上嗎?”上校問道。
“是的長官,我每天在上山打獵,然后下來換取糧食和生活用品,我可以在山里跑上一整天的。”墨菲急忙介紹自己的資料。
“好吧,經常有些士兵因為心理和生理上的原因被退役,如果107團有位置我會安排你進去的,不過你要好好的訓練,活著回來。”
“謝謝長官。”墨菲高興的手舞足蹈,像是一個淳樸的美國青年,直到離開征兵處他才恢復了表情,現在就看自己的運氣了。這個時代的軍人還算是淳樸,墨菲將自己說的很可憐,并且編造了自己的身世,孤兒一個。
就住在加州的大山之中,打獵為生,這次來紐約看望自己曾經的好友,他們一家搬到了紐約,結果他去當兵了。墨菲這才前來報名,理由充分也算合理,在美國這個沒有戶籍制度的國家,搬家頻繁的人多了去了,尤其是現在地廣人稀,土地極為的便宜。
……
三天之后,墨菲來到集合的地點,他是一點兒行禮都沒有,就帶著兩疊美元,這是搶劫銀行最后剩下來的,反正到了兵營一切都是有了。
新兵進入營地,不過墨菲直接被叫走了,“新兵,這是你的裝備,你被直接分配到了107步兵團,聽說這是你的要求?”一名上尉帶著墨菲來領取裝備,107步兵團的訓練完成了一半兒。其實107團的編制一直都有,一戰的時候史蒂夫·羅杰斯的父親就是這個團的,后來戰死,不過平時算是國民警衛隊,現在補充新兵滿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