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現存17—19世紀的地方志書,有17種提到這個節日。除掉志書常見的按舊志重復抄錄的4種,可以讀到13條不同的記載。我們按材料出現時間,把這些文獻記載抄錄在下面。
中元祀先,以楮作五色綺繡之狀焚之,云為做衣裳。為盂蘭會,老僧于黃昏后登壇作法撒物食羹飯,謂之普施。[齊翀《(乾隆)南澳志》卷10“歲時”,1783年刻本。]
1819年(嘉慶二十四年),《潮陽縣志》記載:
中元祀先。諸寺先期醵金作盂蘭盆會。近且鄉族之間,因而醵金,施孤演戲,數日之費,或累千金,士民往觀,絡繹于道。[唐文藻:《(嘉慶)潮陽縣志》卷10“風俗”,1819年刻本。]
1884年(光緒十年),《潮陽縣志》記載:
中元作盂蘭盆會,曰施孤。[周恒重:《(光緒)潮陽縣志》卷11“風俗”,1884年刻本。]
1888年(光緒十四年),《海陽縣志》記載:
七月賽盂蘭會,謂之施孤,又曰普度。中元家設祭,各掛冥錢于門焚之。[盧蔚猷《(光緒)海陽縣志》卷“風俗”,1888年刻本,潮州市地方志辦公室掃描縮印,2001年。]
在17世紀的地方志書記載中,中元節的節日活動,主要的禮儀形式圍繞著祭祀祖先進行。這個節日祭祀祖先,要比其他一些節日隆重。有個家人盛裝拱立門前,恭候祖先神靈到來的儀式。祭品多用應時蔬果、日常飲食,但其中一定要準備好楮衣。或者是因為七月暑盡,季節更換,必須讓祖先更衣防寒。這種在“七月半”為祖先“做衣裳”的習俗,一直沿襲到18世紀以后。在這些記載中,只有到1687年,《潮陽縣志》才讓我們看到佛教的影響;同一年修撰的《饒平縣志》甚至很明確地指出這是一個道教的節日。這與同一時段佛教信仰在潮州民間社會的流行情況顯然不符,需要做一點更加具體的討論。
首先當然要注意的地方志編纂者的立場。1572年(隆慶六年)林大春撰寫《潮陽縣志》,在“壇廟志”的按語中,述說他為什么要在記載國家奉祀的壇廟之后,還記錄大量廢棄的佛道寺觀:
然則,又何以書廢寺也?曰,寺院之興,佛老之教也。佛教之熾,圣道之衰也。故不書存而書廢者,見孔子之道明,而佛老之教息也。夫佛老之教息,而孔子之道于是乎益明矣。又安得不幸而書之。[林大春《(隆慶)潮陽縣志》卷10“壇廟志”,1572年刻本,潮州市地方志辦公室掃描縮印,2005年。]
這段話很典型地反映了參與地方志書編寫的、堅持儒家立場的士大夫的思想。其實,佛教在當時潮州民間社會的流行,從按語中“不書存而書廢”這一句話還是讀得出來的。林大春生活在16世紀,[關于林大春,可參閱陳春聲:《明末東南沿海社會重建與鄉紳之角色——以林大春與潮州雙忠公信仰的關系為中心》,《中山大學學報(社科版)》2002年第4期]作為一位在晚明非常有影響的潮州士大夫,他這種尊儒排佛的思想,也可能影響到下一個世紀的地方志編纂。
但是情況并非如此簡單。實際上,17世紀幾種地方志書的編纂者,對待佛道的態度與林大春有很大的差別。這可以通過他們對佛道寺觀的記載觀察到。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