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淵就這么被蘇平拎著上了車。
車輛啟動的時候他都沒反應過來狀況,懵懵的問:“蘇隊,我們這是要去哪兒啊?”
“縣城。”
“去那干什么?”
“老蘇手手受傷了,不方便。”蘇平解釋說:“縣局那邊,光靠方常他們倆鎮不住,必須得有人才行,所以我上去。”
“哦。”祁淵點點頭。
頓了頓,蘇平又說:“這次上去,理論上只是做點表面功夫,繼續審一審那幾個被逮捕的直接兇手,按理不會出什么事兒。但……指不定還是會跟這個犯罪團伙對上,有一定的危險,你別貿然行動,跟緊我。”
“明白。”祁淵當即應下。
他格斗和擒拿練得也就一般,勉強通過考試但幾乎沒有實戰那種,體格也算不上健碩,也沒個靠譜的武器比如手槍什么的,遇到危險雖然不說毫無反抗能力,卻也差不太多。
畢竟余橋這邊的相關管理條例還算嚴格,刑警配槍規矩蠻多的,槍證、持槍證和警察證一個都不能少。
其中警察證與正式警銜需轉正后才會制作配發,而槍證與持槍證之間的關系就類似于汽車行駛證與駕駛證的關系了。
當然配槍與持槍是兩個概念,任務中持槍的各項規定比之配槍而言來的要寬松多了,簡單來講就是長期配槍與臨時用槍的區別了。
不過祁淵現在連持槍證都沒有,換句話說理論上講他除了訓練時外都不允許持有、使用槍支。
蘇平先前雖然說幫他申請持槍證,但也僅僅只是將材料先準備好等時間到了盡快將證辦下來罷了——畢竟民警申請公務用槍持槍證的條件當中有一條是從事公安工作滿一年,這一年包括見習期,但還需要一段時間……
當然也有些不講究的領導,在執行某些比較特殊的任務的時候會要求所有民警——包括見習警——持槍。
如果沒什么事兒還好說,真要出事了,還得自己扛責任。
好在荀牧和蘇平都挺講究的。
“想什么呢?”正當他陷入沉思的時候,蘇平瞥了他一眼,隨后立刻又看向正前方,問:“怕了?”
“沒有。”祁淵回過神來,連連搖頭,隨后問:“蘇隊你帶槍了吧?”
蘇平斜了他一眼:“你這不廢話嗎?”
“那就好那就好。”
“所以你還是怕了?”
“不能叫怕吧,只是這種時候有槍更讓人安心。”祁淵說道。
“也是。”蘇平頷首,跟著又搖搖頭:“可它絕大多數時候都是累贅。”
祁淵沒接話,這道理他懂。不過隨著大環境逐漸改變,上頭開始漸漸放寬限制并鼓勵民警在適當的時候用槍,這種情況也會逐漸被改善。
就如早些年開槍需要背負巨大的心理壓力,麻煩的一批,但現在這年頭已經有越來越多民警在執勤中碰到突發情況時果斷開槍了,且往往都被受表彰而非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