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總,您可能誤會了一件事,我說的五成是原唱歌手的那部分,我還要求詞作者與曲作者的那部分分潤,我要七成。”蘇辰篤定的說道。
“這不可能!”程亞華聽到蘇辰的要求后,下意識的站起身來。
“蘇先生,你的要求有點過了,你一個人獨占七成,我和趙總一個發行方和真正的演唱者共同分潤剩下的三成?我不同意!”
程亞華果斷回絕了蘇辰。
蘇辰要的太多了。
即便他是這首歌的原創作家和版權擁有者,第一演唱人。
七成這個比例實在是有些過了。
要知道,剩下的三成也并非是發行方獨享的,還有翻唱版本的演唱者。
這該怎么分?
程亞華現在站起身來有反對的意思,也有試圖施壓的情緒在里面,他在試探蘇辰的反應。
不過對于這首歌,蘇辰本來就沒有太多的想法。
能不能發行,能不能賣出一個合適的價格來,蘇辰都無所謂。
但是在趙星哪兒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意義。
他已經沒有退路可言了。
他現在除了一往直前,別無他法,倘若沒法得到蘇辰的授權的話,那他演唱的這首歌就是非法竊取,不僅會受到來自法律方面的打擊嚴懲。
更加會受到來自其他方面的聯合抵制與制裁。
然而這都并非是趙星想要看到的。
因此他選擇向蘇辰妥協,甚至更是一力促成后面歌曲專輯發行的事情。
為此他甚至可以不要任何利益。
他的目標很明確,他只求名,只要能出名,別說不賺錢,就算是花點錢又能算得了什么?
當一個人對名利的追求達到這種程度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乎其他得失了。
所以,在程亞華拒絕蘇辰的分成提議時,趙星站出來開口了。
“程總,我覺得蘇先生的要求也不是不能考慮,剩下的三成里,你拿兩成,我拿一成如何?”
“嗯?”程亞華驚疑的看著趙星,趙星竟然妥協了?
他難道不知道一成利潤意味著什么?
假定這首《我相信》的單曲轉機能夠賣出去一百萬張,一張二十塊錢的話,那也是兩千萬了,即便是拋去成本,一成的利潤少說也有一百萬。
蘇辰從他們手中拿走了七成啊!
按照專輯的銷量估算,倘若最終的專輯銷售數量達到一千萬張的話,蘇辰便能輕而易舉的從他們手中攝取數千萬的利潤。
而他和趙星兩個人,僅僅只能吃一點蘇辰的剩菜剩飯而已。
程亞華作為發行方怎么會同意?
“蘇先生雖然是這首歌的詞作者以及曲作者,并且還是第一演唱者,但是你一個人分走七成,我還是不同意,業內沒有這樣的規矩。”
“程總,規矩是死的,老話說得好,樹挪死人挪活,規矩是人定的,既然人可以制定規矩,那也能打破規矩,這樣吧,蘇先生七成,程總二點五成,我零點五成如何?”
趙星開出了第二個方案,但是實際上,這并不是趙星內心的底線。
莫說是零點五成的分潤了。
即便是一分沒有,趙星依舊會屁顛屁顛的點頭應承下來。
個人追求不同,側重點自然也就不一樣了。
蘇辰這邊的態度是無所謂,七成,不給?
那就拉倒,趙星這里是不要都可以,只要單曲專輯能夠發行就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