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亞華腦海中縈繞著這四個字。
他無法理解,想不明白。
趙星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
這首歌的收益,將跟他沒有半毛錢的關系了!
他是怎么想的,這都能答應?!
事實證明,人的側重點不同,需求度不一樣。
看待事物的得失點,也完全不相同。
或許對于他來說,專輯發行后的利潤分配很重要。
對于蘇辰而言,如果無法達到他所需求的分配點的話,那這首歌發與不發都無所謂。
可是對趙星不一樣啊!
他已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歌曲已經發布了,斷然沒有收回的道理。
后續他只要補上一個‘原唱蘇辰’的標志就足夠了。
但是許多人應該都不會注意到這點。
因為他這首歌的確是首發!
蘇辰也并未發布任何關于這首歌的相關信息。
在這種情況下,趙星看到了成名的希望。
這首歌將會讓他邁入樂壇的一線,成為一個響當當的樂壇名人!
所以即便是一分錢賺不到,他也無所謂。
因為他不缺錢!
整個音樂圈子里能夠跟趙星一般任性的,恐怕極難找出來第二個了。
沒辦法,人家不缺錢!
你能怎么整?
對于不缺錢的主兒,你根本就拿他沒轍兒好吧。
程亞華良久才回過神來,此時他臉上唯有苦笑。
他感覺自己好像是被耍了。
被兩個年輕人賣了,還在幫他們數錢。
是的,直至現在,程亞華依舊認為,蘇辰已經跟趙星商量好了。
那七成的專輯分潤并非獨屬于蘇辰一個人,而是蘇辰和趙星兩個人共同分享這七成。
原本讓趙星和他共同分享剩下的三成只是一個幌子。
徹底斷絕了他對蘇辰那份收益的窺探,專心致志的去爭奪那剩下的三成收益。
可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才想到,實際上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樣。
趙星根本就是直接放棄了對專輯收益的分潤,只想出名。
不過后續的協議簽訂倒是沒有鬧出什么幺蛾子。
一切都按照程序在走。
《我相信》這首歌首先被蘇辰以十萬元的價值授權給了趙星進行翻唱。
趙星則將這首歌委托給‘程光音樂傳媒公司’進行制作發行。
這是表面上的。
還有他們私下里對專輯收益的分成協議,作為發行方的‘程光音樂傳媒公司’會拿到三成收益分潤,而這首歌的第一原唱人、歌詞,歌曲創作者蘇辰,則會得到專輯的七成收益分潤。
反倒是翻唱、專輯人趙星不會分潤任何專輯收益。
即便是簽完了協議,程亞華在拿到了協議后看了又看,還是渾身的不自在。
他忍不住詢問道:“蘇先生,你和趙先生是怎么商量專輯收益分配的?”
“嗯?”
蘇辰疑惑的看向程亞華。
“不是已經分配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