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馬上就不高興了,“現在凌晨四點鐘,你讓我一個女孩子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去取快遞?”
“抱歉我們真的沒有取快遞這項服務”。
“那你們這服務也太差了吧?我一天的房費是七百塊錢,跟酒店也差不多了,酒店服務員讓干什么就干什么,二十四小時值班,你們憑什么不能?”
“抱歉女士,我們這是做民宿的,不是酒店。”
“有什么區別?”
“民宿是一種家庭似的旅社,您現在一個人住的可是三個床位的獨立三居室,這在酒店可不會只收您七百塊錢,還有民宿是可以提供做飯功能的,這在酒店也沒有,所以,民宿沒有服務員,有事都是自己做,我一個管家管三十幾套房,不可能提供這些服務的”。
我盡可能用著耐心的語氣解釋,雖然工作一個多月,已經解釋過無數次了,那段話都爛熟于心了。
只是,每一個事兒逼客人都能找到她事兒逼的理由。
那位女士語氣變得不好,顯然我不聽她的,她很不甘心,“那這大半夜的我也不知道快遞柜在哪呀?你讓我怎么取呀?”
“那就請您等天亮了再去取,路不熟的話,可以問路上遇見的人,或者開個導航,現在如果沒有什么重要的事,我要休息了,謝謝您,希望您能體諒一下”。
“你這個服務員什么態度啊?我到你這來消費住宿,你不把我當上帝就算了,我還得受你的氣是吧?我買的是澳洲高檔紅酒,這會兒才想起來忘取了。
現在外邊氣溫零下的溫度,我怕我的紅酒凍壞了,那一箱紅酒要五、六千塊錢,我告訴你啊,無論如何你現在馬上去給我取了,要是你不取,紅酒凍壞了,我一定會投訴你,要你來賠償我的紅酒錢”。
說完這段話,對方直接掛了電話。
我好想把工作手機砸了。
一分鐘后,工作手機收到了那位女房客的短信,是取件碼。
我嘆了一口氣,下床、穿上羽絨服出去取快遞。
很快我把那箱紅酒送到了3棟401,開門的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兒,從她的聲音中,我聽出她就是給我打電話的女房客。
她打開門后,不接那箱酒,還說了一句,“給我放客廳里”。
我沒吭聲,給她搬進了客廳。
放下酒的我轉身就走,沒有跟女房客說一句話,泥巴還有三分土性子,我忍她一次,不會再忍她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