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被他給懟倒了,還撞翻了門口的茶桌。
當然,這是我真傳了江東西的鬼主意。
這下氣氛有點熱鬧了。
客人們分分指責李與風。
“你這人有話好好說,你怎么先動手呢”?
“就是就是!三位小哥哥真可憐,遇到無賴了”。
李與風立刻爭辯,“怎么是我先動手了?是他們要打我”。
我說,“我是要攔著我的兩個兄弟揍你,結果你先動手,那就不能怪我們了,各位給我們做個證啊!”
一聽我說了這話,王岳那犢子上去就是一腳,直接把李與風踹倒了。
平時老實巴交的呂浩,緊跟著也狠踹了他一腳。
我從地上爬起來,本來我也想踹一腳的,江東西不是說讓我踹一腳就跑嗎?
可想了想,李與風已經挨了兩腳,受到的教訓也夠了,做人凡事不能太過,得留有余地,恰逢這時,警車也到了。
我回頭看警車的時候,看到坐在遠處一臉擔憂看向我的江東西。
確認我沒事,江東西沖我豎了一根大拇指,表示對我的贊賞。
我微微一笑,迎接下車的警察去了。
“警察同志,是我報的警”。
人好像都有一個先入為主的意識,報警的那個就是好人原告,被告一定是壞人,其實警察最開始也會這樣認知。
我主動跟警察禮貌地握了一下手,“警察同志,這個人跑到我的民宿來搗亂,把我客人都嚇到了”。
“警察同志,他們打人了,這兩人,就是這兩人,一人狠狠踹了我一腳,我現在身體特別疼,起不來了”。
李與風是真的疼,王岳和呂浩都沒留情,但他此刻說話的樣子,就給人一種很浮夸的感覺。
當警察的這種混混肯定見多了,并沒有當回事,而是問周圍的人,“你們看到了嗎?到底是誰先打誰”?
其中有一個小姑娘站出來,指著躺在地上的李與風說,“我們看到是那個人先動手的。”
其他人也跟著小聲附和,“對的,是那個人來搗亂,還動手打人,茶桌也是他打人的時候被撞翻的”。
群眾的話在警察眼中相對是更客觀的。
“誰是老板,把這里的監控調取一下”。
“來了”。呂浩答應一聲,立刻去電腦調取監控,平時這些事都是他負責的。
監控一調出來,就見李與風搖三鎮五地拍桌子、跺腳,一邊沖著呂浩和王岳吼,一邊對客人各種驅趕和勸退,明顯就是來搗亂的。
而當警察想看打人那段時,巧了,正好是盲區,畫面里只看到桌子椅子被我撞翻的角度。
當時我還真是知道那里是盲區,因此摔得也是精準、漂亮。
“跟我們走一趟吧!”
其中一個警察拉起李與風就要走。
李與風不服,想要甩開警察,“唉,你們不能這樣冤枉我,真的是他們打我的,我就推了他一下”。
“沒錯,用拳頭推的。”場下那個小姑娘有點頑皮地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