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只請了一天假,第二天就繼續上課去了。
剩下的事情,就不由他來處理了,該著急的是別人。
警方已經連,敲詐勒索罪是刑事犯罪,不是民事,所以李達的寬容能讓對方減刑,但不能讓對方當做沒事發生。
該怎么追究,是法律的事情了。
不過李達也算是了解一點相關的條文。
法律中對于數額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因為中文中的一些描述都比較模糊。
什么是數額較大,什么是數額巨大,都需要一個明確的補充描述。
巧了,三十萬以上是數額特別巨大。
也就是說,劉友良憑借自己的貪心,一步步把自己的量刑達到了最高級別。
李達跟他談的時候,感覺就像是問他。
一年夠不夠?
不夠?三年夠不夠?
還不夠,那只有十年終極套餐了。
對于李達開學第一天就請假的行為,方文也表示無語,但是沒辦法,李某人直接就沒來學校。
作為學霸,李達過于任性了。
才剛開學,教室里的座位還沒有換,昨天蕭曉就是自己一個人上了一天的課,旁邊兩個人都不在,她還以為李達也跟隨洛冬青和唐悠悠轉學走了呢,今天來到教室,又看到李達在她的座位旁邊坐著。
心情忽然放松了許多。
不過,她還是面無表情的樣子,讓人看不出她內心的想法。
“早啊。”
李達習慣性地對別人問候,蕭曉點點頭,道:“你也早。”
停頓了一下,她才問道:“昨天怎么沒來?”
“有一點私事需要處理一下。”
“噢。”
問題結束。
對話也結束。
然后兩人都一起開始進入復習節奏了。
李達對于大學其實比較隨意了,好的壞的都無所謂,當然,只是對他這個人而言。
對多數人來說,大學當然是能努力考到多好,就多好。(避免杠精說我在說大學不重要)
如果能考個好一點的大學,能認識的人才也多一點。
現在,大學對李達而言,更多的就是一個人脈和資歷的作用。
李達已經不指望從大學里面學到什么東西了。
付出的時間和收益不成正比。
好的大學人脈就更優質,這點毋庸置疑。
“對了,昨天方老師說可以安排我去高三年紀聽課,你要不要也一起?”
蕭曉說起了這件比較重要的事情。
兩人在高二的課堂的確沒什么意義了,上課也不聽,都是做自己的事情,自己安排課程,這樣不利于高考。
高二的節奏和高三的節奏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方文打算讓兩個提前參考的,和高三的編到一起,提前參加考試。
學校也會同意的,畢竟只有兩個人,開開特例也沒關系,至于蕭曉……
不會有人覺得她會跟不上高三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