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隱入洛州后便基本不再動刀殺人的少年來說,第一次完美復仇,相當于男子及冠時的成人禮一樣,需要進行一場神圣的儀式典禮來慶祝,謝天謝地謝父母什么的。當然他不可能像舉辦及冠禮那樣敲鑼打鼓地去歡呼慶祝,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經完成了通往夢想之路的第一步。
在他記憶里,小時候每當遇到開心的事情,比如學堂課上被先生表揚了,他都會喜滋滋地去告訴府里的大人,然后大人們為了嘉獎他,會給他很多好吃的。雖然最后往往都會被那個貪嘴的少爺給搶走,他也會覺得很開心,從此就養成了一種觀念,吃喝就是慶祝的最好方式。
殺人前,他吃了一張燒餅,殺人后,他飲了一壺杏花酒。雖然也很痛快,可總有一種自賞自樂,不夠痛快的感覺。
就像窮困潦倒的貧寒詩人埋頭寫詩時的孤獨,寫出的詩句再好也只能暫時令自己的心情愉悅幾分,從而暫時忘卻肚子里傳出的饑腸轆轆之感,可等到快意過后,又要面對日復一日的孤獨寒窗。
為了讓別人也同他一起分享那種近乎神圣的喜悅感,李跡做出了一個對他而言極為艱難的決定。
“走,帶你去海月樓大吃一頓。”他推開醫莊內屋的門,看著桌前閱書的女子,大手一揮豪氣地道。
越晗雪坐在書堆中,屋子里明明不冷她卻裹著一件大棉袍,昨晚喝完的酒壇子還擺放在穿著棉鞋的腳邊,她愕然抬頭,兩眼的焦距還未從書中的文字分離開,充滿呆愣模樣地問出一句:“你撿到錢了?”
“八十五兩銀子,夠吃一頓好的了。”李跡坐到桌旁,提起水壺灌了一大口,神采奕奕地道。
以往對李跡的花錢風格了如指掌的女子,滿臉疑惑不解。
李跡笑著搖頭,說道:“我今天高興,所以想吃頓好的,在這種時候我花錢可不會吝嗇。”
“昨天你說殺了人高興,自己買了壺杏花酒,今天怎么又高興了?”越晗雪蹙著眉頭,臉上有些不滿,似乎是不怎么想看到他亂花錢。
“因為今天又敲到一筆錢,還是從洛溪那精明鬼的身上,這可是很不容易的事啊。”想起早上的事,李跡臉上不禁充滿了得意之色。
“書上說,平時窮慣了的人,即便有一天突然發財了,也會很快再變回窮光蛋。說的就是你這樣的。”越晗雪用教書先生的語氣,一板一眼的教訓道。
李跡一愣,瞄了一眼她面前的高高書堆,好奇地道:“醫書里還有這種內容?”
“不是醫書,是我幾年前讀過的《雜談記》,闡院的莊子先生寫的。”
“莊子先生還會寫這種東西?”李跡嘴角微微抽搐著,“你到底去不去?”
越晗雪想了想,似乎并沒有覺得那些所謂的“高檔美食”,能比她手中醫書上歪歪扭扭的破字們更有吸引力,低下了頭,說道:“我就不去了,等等還要睡午覺,你一個人也省點。”
李跡有些不高興了,覺得自己好不容易才下定的這么個決心,如此簡單干脆被拒絕,仿佛是對他的極大侮辱。心想,你知道一個習慣省吃儉用的人決定要大吃一頓有多難嗎?你知道看著那白花花的銀子從飯桌上溜走,心里有多痛嗎?
為了表現出她不尊重一個視錢財為信仰之人的憤怒感,也像是要表達他心中那股對于復仇的神圣感,他雙手抓住那擺放在越晗雪腳邊的酒壇,高高舉起,仿佛祭酒時的虔誠信徒一般,大聲道:“你這個惡毒的女人!居然想將我在今年這一整年內,唯一一次吃好喝好的機會都毀掉!”
對于他的夸張舉動和話語,越晗雪頭都不抬,淡淡道:“我不去你就不去了?居然還說什么唯一一次吃好喝好的機會,雖然醫莊是沒什么生意,但靠你每個月替刑事府處理尸體拿的二十兩銀子,也算是夠你多吃幾頓好的了,怎么你非要這么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