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就買!
“老板,你看我這手上拎著的東西太多了,能麻煩等會兒找人給我送過去不,辛苦費我出了。”
有生意上門,還給辛苦費,老板自然是一口答應下來。
余超想了想,反正都要,干脆一次到位。
“那啥,老板,再給我準備一箱五糧液,價格中等的就好。咳咳,那個老板,還得麻煩你件事,能不能幫我買個泡酒的玻璃罐子,要十斤裝的,帶放酒閥門的那種?。”
嚯,用五糧液來泡酒,中頭獎了啊這是。
“小事一樁,等會兒我親自給你送過去。這些東西你是先給錢,還是送過去了再給?”
“不用那么麻煩,老板你算一算,我全都付了。”
Emmm,說話的時候挺豪氣的,付錢的時候心里那個涼啊,差點就想說不要了。
淡定,不能慌,不就是錢么,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千金散盡還復來。
老板見錢都入賬了,直接提出讓余超等一會兒,他讓家人去把酒壇子買回來,然后開車帶貨送余超一起回去。
這敢情好,少走路了,免得看見啥玩意好就想買。
半個小時后,煙酒行老板和余超一起將所有的東西全都給送到了租房里。
將人送走后,余超苦笑道:“得,那老板回去還不知道怎么編排自己呢。是久貧乍富的暴發戶,還是偷了誰家的錢,居然敢四處張揚?”
可不是嘛,就余超住的這一室一廳,啥都沒有,這條件還敢買買買,不讓人多想才怪呢!
哎,低調,一定要記得低調啊!
狗肚子里裝不了二兩油,臭顯擺個啥!
才那么點錢就心態爆炸了,要是身家將來翻個幾百倍,豈不是連首富都不放在眼里了?
教訓啊,一定要深刻牢記,三省吾身,盡快提升自身素質和眼界才是正理哩!
嗯,已經懺悔過了,忙正事吧。
玻璃酒罐看似干凈,可里面怎么著也得清洗消毒一下。
燒點水,高溫殺毒,用紙巾擦拭干凈。懶得多等,直接打開酒箱,將一瓶瓶五糧液直接倒進酒罐里。
濃郁的酒香味頓時飄散在空中,惹得對門的外賣小哥回來聞到,在外面嘀咕著:“哪個的酒打倒了,搞得這么香,好幾兒浪費哦。”
余超沒有吭聲,從冰箱里拿出保鮮的瓷瓶,揭開瓶塞,一股帶著點淡淡中藥味的氣息頓時飄入鼻腔中。
呃,這血骨膏該咋定量稀釋呢?
記得一葫蘆水勾兌了大約指甲蓋大小的血骨膏,渾身上下都跟喝過酒似的燥熱。如果用酒勾兌恐怕更加厲害,所以這量必須得減少三分之二。
咦,這豈不是跟方三叔最初定的量相同么?
好吧,算他厲害。
一葫蘆水大約有個兩升水的樣子吧,而玻璃罐子里有九升不到的酒,這樣算起來的話,往里添加比指甲蓋多一點的血骨膏就應該可以了吧?
余超找來一個調羹,將瓷瓶里的血骨膏往里倒,半天都沒見反應。
得,血骨膏太粘稠了,也不知道方三叔當時是怎么給弄進這瓷瓶里的,怪不得他老是用筷子沾著血骨膏往水里加呢。
一筷子,兩筷子,三筷子...
呃,到底夠了還是沒夠?
咋瞧著瓷瓶里沒多少血骨膏了呢?
余超一狠心,再用筷子弄了點血骨膏往酒里晃蕩,只見原本清澈透明的酒液已然變得跟紅酒似的。
他也沒多想,蓋緊酒罐,放到一邊,往瓷瓶里摻了點水,手指封住使勁搖晃,然后一口喝光。
反復三次摻水洗涮后,再也沒有嘗到一絲甜味,方才作罷。
可就在余超剛想去整理買回來的東西時,胃部突然火燒火燎的,比一口喝了二兩白酒還厲害。
余超腦子里頓時浮現出一個念頭來。
糟了,血骨膏服用過量了!